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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陈芦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索引号:
SY002442160020170018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7-07-26
发文字号:
普府〔2017〕56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7月26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区人民政府决定:
陈芦同志按期正式任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副局长;
汤旻同志按期正式任上海市普陀区投资促进办公室副主任;
鲍法根同志按期正式任上海市普陀区长风新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朱锷同志按期正式任上海市普陀区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副处长级);
赵飞同志按期正式任上海市普陀区老龄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