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桃浦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新建华公馆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请示》(普桃府〔2017〕24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新建华公馆社区居民委员会。
特此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