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聘任第二届兼职政府法律顾问的决定
索引号:
SY002442160020180001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8-01-24
发文字号:
普府〔2018〕5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2月14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为深入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沪府发〔2015〕19号),结合本区实际,经公开选聘和择优录用,现决定聘任下列12位人员为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第二届兼职政府法律顾问。
一、法学专家(3名,按姓氏笔画排列)
江利红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聘任职位:行政法律研究与服务)
李世刚 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聘任职位:民商事法律研究与服务)
肖卫兵 上海政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聘任职位:政务公开法律研究与服务)
二、执业律师(9名,按姓氏笔画排列)
万 梅 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聘任职位: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
毕 玥 上海日盈律师事务所主任(聘任职位:社会发展与转型法律服务)
朱宇晖 上海博和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聘任职位:社会发展与转型法律服务)
杨伟东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主任(聘任职位:经济发展与转型法律服务)
金冰一 上海润一律师事务所主任(聘任职位:城区发展与转型法律服务)
周 伟 上海市捷华律师事务所政府和国企事务部主任(聘任职位:城区发展与转型法律服务)
洪 亮 上海市光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聘任职位:经济发展与转型法律服务)
高兴发 上海达晨律师事务所主任(聘任职位: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
缪 蕾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聘任职位: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
聘任期限自2018年2月1日至2020年1月31日。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