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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根据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废止下列2件区政府规范性文件:

一、《上海市普陀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实施办法》(普府〔2014〕76号);

二、《普陀区推进标准化工作奖励(资助)实施细则》(普府〔2014〕97号)。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18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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