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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确定普陀区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批复
索引号:
SY0024421600201800064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8-03-17
发文字号:
普府〔2018〕30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3月22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
你局《关于调整确定普陀区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请示》(沪公普[2018]21号)已收悉。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你局报请确定的《普陀区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名单》上所列的108家单位为我区治安保卫重点单位。请你局依法依规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特此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