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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顾正红纪念馆等列为普陀区区级烈士纪念设施的批复
索引号:
SY002442160020180024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8-11-16
发文字号:
普府〔2018〕133号
发布日期:
2018年11月26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你单位《关于批准将顾正红纪念馆、沪西革命史陈列馆和爱国将领谢晋元将军铜像暨上海市晋元高级中学校史陈列馆列为普陀区区级烈士纪念设施的请示》(普民[2018]4l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将顾正红纪念馆、沪西革命史陈列馆和爱国将领谢晋元将军铜像暨上海市晋元高级中学校史陈列馆列为普陀区区级烈士纪念设施。
特此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