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认定“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区”的函
索引号:
SY0024421600201900017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9-01-17 13:43:39
发文字号:
普府〔2019〕4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1月21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上海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我区于2019年申请认定“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区”。
2018年10月,普陀区接受了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的教育综合督政,对本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我区申报创建条件整体基本符合相关指标要求。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