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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普陀区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度普陀区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9日
2020年普陀区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20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0年普陀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关切,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和工作能级,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引导人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更好发挥新时代政务公开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
二、考核评估范围
区政府各委、办、局(不包括参加市级条线考核的普陀公安分局、区税务局),8个街道办事处,2个镇政府。
三、考核评估内容
主要考核评估各单位落实本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的情况,具体包括:
(一)政务公开基础工作,包括业务培训、组织领导、公开属性认定机制、会议公开机制、保密审查等方面的制度建设,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送指标统计表、公文备案、政府网站发布信息、新媒体发布信息、向政府信息查阅点移交政府信息等常规工作的完成情况。
(二)推进“五公开”情况,包括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事项、机构职责、权责清单、人大、政协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行政执法公示、重点领域公开情况,包括财政资金信息、重大建设项目信息、社会公益事业领域信息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情况等内容。
(三)解读回应参与情况,包括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在线访谈等政民互动工作的开展情况。
(四)信息公开依申请办理情况,包括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更新、依申请办理内部工作机制、办理流程、申请办理的规范化、申请办理质量、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工作等情况。
(五)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包括本单位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梳理及在线展示,归集展示26个国家试点领域信息情况。
(六)特色工作,包括政务公开制度创新、政务公开标准化成果运用等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案例及经验总结等。
四、方法和步骤
(一)单位自查
各单位按照《2020年普陀区政务公开考核评估指标表》开展自查,并按照时限要求,通过“上海普陀”门户网站的内容管理平台在线提交自查材料。
(二)网上核查
区政府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各单位政府网站发布信息的内容和形式、公开专栏栏目设置等方面内容进行网上核查。
(三)专项核查
1.区财政局提供各单位财政资金信息、绩效评价等公开情况的评估结果;
2.区档案局提供各单位定期向区档案馆、区图书馆移交政府信息情况的评估结果;
3.区保密局提供保密审查机制与公文运转、信息发布程序相结合情况的评估结果;
4.区融媒体中心提供各单位在“上海普陀”门户网站及新媒体信息发布情况的评估结果。
(四)社会评议
区政府办公室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政务公开年度社会评议,评议结果作为考核评估的重要参考。
(五)综合评价
区政府办公室综合考量专项评估、社会评议等评估分数,汇总评分结果,形成各单位的考核评估总分。
五、时间安排
(一)今年11月30日前,参评单位通过“上海普陀”门户网站内容管理平台填写并提交考核评估自查材料。各专项评估负责单位提供专项评估结果。
(二)今年12月下旬,区政府办公室汇总形成考核评估结果,择时向区政府常务会议汇报。
六、结果运用
考核评估结果将报送区年度(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列入2020年度(绩效)考核分值,分值为6分。此次政务公开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考核结果主动向社会公开。
附件:2020年度普陀区政务公开考核评估指标表
附件
2020年度普陀区政务公开考核评估指标表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指标 | 具体项目 | 序号 | 分值 | 评分指标 | 评分标准 | 备注说明 | 考评方式 |
基础工作 | 政务公开培训 | A1 | 3 | 分管领导、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和联络员按要求参加区府办举办的工作部署会议及培训情况;各单位自行组织本部门政务公开相关培训、学习情况 | 1、按要求参加全区统一培训,得2分,一般,得1分;未参加,不得分 | 分管领导、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和联络员应按培训通知要求参加每年度区府办举办的政务公开培训;各单位自行培训学习情况材料应包括:培训通知、培训课件、培训总结、签到表、现场照片等 | 部门填报、区府办测评 |
组织领导 | A2 | 2 | 确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政务公开,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一次工作汇报;政务公开人员配置、岗位职责、经费保障等情况 | 有,得2分;一般,得1分;没有,不得分 | 请填写分管领导姓名,提供领导分工的链接地址,并具体说明2020年主要领导听取汇报、工作人员变动及交接等情况,必要时可附相关材料 | 部门填报、区府办测评 | |
制度建设 | A3 | 3 | 本单位政务公开相关制度是否完善 | 本年度有制定新制度或修改原制度,得3分;有,得2分;一般,得1分;没有,不得分 | 填写相关制度在区门户网站公开的网络链接 | 部门填报、区府办测评 | |
公开属性认定机制 | A4 | 2 | 将政务公开要求纳入办文程序;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执行公文属性认定,本年度公文类信息的主动公开率是否高于区平均水平 | 优秀,得2分;一般,得1分;不合格,不得分 | 请说明本部门落实情况,主动公开率高于80%(含)的均属于“优秀”;公开率在60%(含)至80%(不含)之间的属于“一般”;低于60%的均属于“不合格” | 部门填报、区府办测评 | |
会议公开机制 | A5 | 2 | 将政务公开要求纳入办会程序,建立涉及重大民生决策议题的会议公开机制 | 有,得2分;一般,得1分;没有,不得分 | 请说明本部门落实情况,重点说明会议公开方面的机制做法 | 部门填报、区府办测评 | |
保密审查 | A6 | 3 | 保密审查机制落实情况,与公文运转、信息发布程序是否相结合 | 按完成情况得分依次为3分、2.5分、2分、1.5分、1分、0.5分、不得分 | 无需填报,根据专项测评打分 | 区保密局专项测评 |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规范性 | A7 | 2 | 是否按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的统一格式编制发布本单位年度报告 | 按规范格式编制,得2分;一般,得1分;没有,不得分 | 填写本单位2019年度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在区门户网站公开的网络链接 | 部门填报、区府办测评 | |
报送指标统计表 | A8 | 2 | 是否及时通过上海政务公开工作平台每季度报送指标统计数据 | 是,得2分;每延误报送一次扣0.5分,直至0分。 | 无需填报 | 区府办测评 | |
公文备案 | A9 | 2 | 是否及时通过上海政务公开工作平台进行公文备案 | 是,得2分;1个月以上未备案的每次扣0.5分,直至0分。 | 无需填报 | 区府办测评 | |
政府网站发布信息 | A10 | 3 | 在规定时限内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信息情况,要求发布及时、内容准确、排版整齐、附件完整 | 按完成情况得分依次为3分、2.5分、2分、1.5分、1分、0.5分、不得分 | 无需填报,根据专项测评打分 | 区融媒体中心专项测评 | |
新媒体发布信息 | A11 | 3 | 通过“上海普陀”微信公众号、微博及部门自建微信公众号、微博、移动客户端发布信息的情况 | 按完成情况得分依次为3分、2.5分、2分、1.5分、1分、0.5分、不得分 | 无需填报,根据专项测评打分 | 区融媒体中心专项测评 | |
向政府信息查阅点移交政府信息 | A12 | 3 | 按月及时向区政府信息查阅点移交信息情况 | 按完成情况得分依次为3分、2.5分、2分、1.5分、1分、0.5分、不得分 | 无需填报,根据专项测评打分 | 区档案局专项测评 | |
交办工作 | A13 | 2 | 区府办转办事项办理情况;各项临时性工作的完成情况 | 按完成情况得分依次为2分、1.5分、1分、0.5分、不得分 | 无需填报 | 区府办测评 | |
推进“五公开”情况(26分) | 规范性文件 | B1 | 2 | 规范性文件草案征集、文件清理、备案、有效性等信息公开情况 | 按规定发布或清理过规范性文件,得2分;未制定过新规范性文件,得基础分1分;制定但未发布的,不得分 | 请说明本部门落实情况,并提供对应的链接地址 | 部门填报、区府办测评 |
重大决策事项公开 | B2 | 3 | 是否在重大决策专栏公开决策草案及说明等材料,通过座谈会、网络征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邀请公众代表参加常务会议情况 | 按规定在栏目公开相关内容且邀请公众代表参加区政府常务会议,得3分;本年度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得基础分1.5分;发布相关材料但未邀请公众代表参加区政府常务会议,得1分;未发布相关材料且未邀请公众代表参加区政府常务会议,不得分 | 请说明本部门落实情况,并提供对应的链接地址 | 部门填报、区府办测评 | |
机构职责 | B3 | 2 | 各部门机构职责是否在机构改革后及时更新 | 有,得2分;没有,不得分 | 请说明本部门落实情况,并提供对应的链接地址 | 部门填报、区府办测评 | |
权责清单 | B4 | 3 | 是否发布权责清单,并动态调整 | 按完成情况得分依次为3分、2.5分、2分、1.5分、1分、0.5分、不得分 | 无需填报,根据专项测评打分 | 区府办“一网通办”专项测评 | |
服务指南准确度 | B5 | 3 | 各单位修订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要素情况,是否及时、准确地在一网通办平台中发布 | 按完成情况得分依次为3分、2.5分、2分、1.5分、1分、0.5分、不得分 | 无需填报,根据专项测评打分 | 区府办“一网通办”专项测评 | |
年度工作进度、存在问题或举措公开 | B6 | 2 | 公开各类发展目标,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落实情况 | 完成情况较好,得2分;一般,得1分;没有,不得分 | 请说明本部门落实情况,并提供对应的链接地址 | 部门填报、区府办测评 |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B7 | 2 | 本年度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 已公开,得2分;本年度无建议提案或存在部分未公开答复的,得1分;未公开,不得分 | 请说明本部门落实情况,并提供对应的链接地址 | 部门填报、区府办测评 | |
行政执法公示 | B8 | 3 | 公开各部门法定职责范围内的所有执法项目和每个项目执法信息,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处置结果及时公开 | 按完成情况得分依次为3分、2.5分、2分、1.5分、1分、0.5分、不得分 | 无需填报,根据专项测评打分 | 区司法局专项测评 | |
财政信息公开 | C1 | 3 | 财政信息公开落实情况,主要包括财政预决算、专项资金、绩效评价、采购项目公开工作 | 按完成情况得分依次为3分、2.5分、2分、1.5分、1分、0.5分、不得分 | 无需填报,根据专项测评打分 | 区财政局专项测评 | |
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专栏信息公开 | C2 | 3 | 重点考核各部门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 按时发布,得3分;一般,得2分;未涉及重点领域单位,得1分基础分;未发布信息的,不得分 | 请说明本部门落实情况,并提供对应的链接地址 | 部门填报、区府办测评 | |
解读回应参与情况(10分) | 政策解读 | D1 | 3 | 政策解读材料、解读方案与政策性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领导同志带头解读政策情况;是否对政策的决策背景依据、制定过程、主要内容、新旧政策差异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解读,是否存在简单地重复文件内容或者制作文件精简版方式解读等问题;解读形式是否多样化 | 多方式解读且及时公开,得3分;仅制作文字解读,得1.5分;未制定需解读政策得基础分1分;制定政策但无解读内容的,不得分 | 请说明本部门落实情况,并提供对应的链接地址 | 部门填报、区府办测评 |
回应关切 | D2 | 2 | 本部门回应机制建立情况,是否通过门户网站、新媒体渠道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关切的情况 | 制度完善且及时公开,得2分;一般,得1分;没有,不得分 | 请说明本部门落实情况,并提供对应的链接地址 | 部门填报、区府办测评 | |
公众参与 | D3 | 3 | 协助区政府开展“政府开放日(周)”活动,组织开展本单位“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市民代表、法律专家、新闻媒体等参与政策讨论,听取市民意见 | 按完成情况得分依次为3分、2.5分、2分、1.5分、1分、0.5分、不得分 | 请说明本部门落实情况,并提供对应的链接地址 | 部门填报、区府办测评 | |
在线访谈 | D4 | 2 | 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做客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与网民互动交流 | 有,得2分;没有,不得分 | 请说明本部门落实情况,并提供对应的链接地址 | 部门填报、区府办测评 | |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18分)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E1 | 3 | 是否及时更新、调整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是否列明网络、当面和信函三种受理渠道;联系电话、邮寄地址等内容描述是否准确;是否已更新申请表样式等 | 是,得3分;否,不得分 | 请说明本部门落实情况,并提供对应的链接地址 | 部门填报、区府办测评 (参考第三方评估结果)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E2 | 2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要素是否完整、更新及时 | 是,得2分;否,不得分 | 无需填报,由区府办随机挑选本单位发布内容查看 | 区府办测评(参考第三方评估结果) | |
依申请办理机制 | E3 | 3 | 依申请受理机制、内部规程建立和落实情况,公众提交申请的渠道是否畅通;内部审核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在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上及时录入、办结申请 | 按完成情况得分依次为3分、2.5分、2分、1.5分、1分、0.5分、不得分 | 请说明本部门内部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 | 部门填报、区府办测评 (参考第三方评估结果) | |
依申请答复 | E4 | 3 | 答复口径是否准确、规范、合理,答复时限、答复理由、答复依据、救济渠道等内容是否准确无误 | 按完成情况得分依次为3分、2.5分、2分、1.5分、1分、0.5分、不得分 | 无需填报 | 区府办测评(参考第三方评估结果) | |
依申请公开服务 | E5 | 3 | 依申请办理服务水平是否达标,包括服务便捷、引导有效、便民提供信息等 | 按完成情况得分依次为3分、2.5分、2分、1.5分、1分、0.5分、不得分 | 无需填报 | 区府办测评(参考第三方评估结果) | |
依申请公开监督 | E6 | 2 | 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结果备案和被纠错情况 | 无相关情况,得2分;存在投诉举报和败诉案件,不得分 | 请说明本部门落实情况,并提供对应的链接地址 | 部门填报、区府办测评 (区司法局协助核查) | |
依申请转主动公开 | E7 | 2 | 实施依申请转主动公开工作情况;是否已落实《普陀区行政机关政府信息依申请转主动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 按时完成的得2分;本单位原制定文件中无依申请公开属性文件的,得1分基础分;未转化的不得分 | 请说明本部门落实情况,并提供对应的链接地址 | 部门填报、区府办测评 | |
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10分) | 基层政务公开目录梳理情况 | F1 | 4 | 梳理、修改、完善本单位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情况 | 按时完成,得4分;延迟完成,得2分;未完成,不得分 | 无需填报 | 区府办测评 |
F2 | 4 | 提交本单位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对应网站具体信息内容情况 | 按时完成,得4分;延迟完成,得2分;未完成,不得分 | 无需填报 | 区府办测评 | ||
国家试点领域 信息公开 | F3 | 2 | 归集展示26个国家试点领域信息情况 | 按时完成,得2分;未涉及26个试点领域得1分基础分;未完成,不得分 | 无需填报 | 区府办测评 | |
特色工作(4分) | 创新案例 | G1 | 4 | 政务公开制度创新,政务公开标准化成果运用,特色公开方式等案例提交情况 | 根据情况酌情给分,最高4分 | 请说明本部门落实情况 | 部门填报、区府办测评 |
总分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