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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批准《普陀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2020)年普字第15号)实施的通知
索引号:
SY310107202100025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0-12-25 15:54:51
发文字号:
普府〔2020〕133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1月05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普陀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2020)年普字第15号)收悉。经区政府研究,同意你局按人民币473900万元作为石泉社区W060402单元B3-2地块的起始价报市土地交易市场公开出让土地使用权。
普陀区石泉社区W060402单元B3-2地块东至旬阳路,南至石泉路,西至岚皋路,北至岚皋路300弄小区。土地出让面积38247.4平方米,规划容积率2.0,土地用途为住宅,计容建筑面积76494.8平方米。本次出让不含地下空间建筑面积,相关出让金待方案审批阶段依据审定的设计方案补交。出让年限住宅70年。
请你局做好出让前期准备工作。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