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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普陀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普陀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9日
2021年普陀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今年本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和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持续加大公开力度,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一、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一)规范政务信息管理。门户网站引用或登载行政法规的,要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的国家正式版本,及时更新完善。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审查和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机制。区政府各部门报请区政府或区府办发文的,应填写《发文审核意见单》,属性确定为主动公开的公文,应同步报送政策解读稿件,缺项的原则上予以退文。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镇要对2010年以来本单位未开展过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的政府公文开展全面梳理和属性认定工作,整理形成涵盖本级政府和本系统政府公文的重点制度文件汇编,并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的“政策文件”栏目集中公开。围绕企业群众创业办事需求,强化“一类事”政策文件主题分类,提高分类的精准性和查阅的便捷性。
(二)做好法定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持续拓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主动公开本区““十四五””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推动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落实专人负责,健全法定主动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强化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权力配置和办事服务信息的调整更新,因法律法规修订、职能转移调整、流程优化等原因导致内容变化的,要及时公开调整后的准确信息,明晰权力边界。
(三)优化完善依申请办理工作。准确适用《条例》和《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规范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建立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对于依申请公开提供的政府信息,要同步开展审查研判,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转化公开。优化和规范内部办理流程,尽可能缩短办理时限,提高答复效率。区各委办局、各街镇要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载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的收费要求和标准,加强收费管理,依法保障申请人合理信息获取需求。
二、进一步提高解读和回应实效
(一)推进政策文件精准解读。区各委办局、各街镇凡是面向企业和市民的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均要开展解读。加强政策解读材料质量把控,对政策制定过程中收集到的普遍关注点和疑惑点要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说明,杜绝简单摘抄文字、罗列文件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强化政策施行后解读,对政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文件起草单位要开展二次解读、跟踪解读。合理选择解读形式,讲明讲透政策内涵,综合选用新闻发布会、政策通气会、图示图解、场景演示、卡通动漫、专家访谈、短视频等多元化解读形式。年内各委办局、各街镇多元化解读率不得低于60%。扩大政策解读传播面,对于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要积极通过新闻媒体、重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就业、人才、教育等领域要积极配合市级主管部门开展重要政策和解读材料的精准推送,实现“政策找人、政策找企业”。
(二)抓好回应关切和政民互动。优化网上政民互动渠道,在门户网站开放政策发布页面的网民留言功能,推动网站知识库与“12345”政务服务总客服知识库的共建、共用、共享。健全完善网上问题建议的转办、分办、反馈、选登机制,政策起草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收集到的问题建议进行解答和回应。严格落实回复期限,通过网上领导信箱、人民建议征集信箱、网上信访等渠道收集的信访诉求,要严格按照法定期限进行回复,通过网上咨询、网站留言、“12345”网上受理平台收到的意见建议和问题咨询,答复期限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简单问题要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强化“一网通办”平台数据分析应用,对于政务服务好差评排名靠后的办事事项和“12345”政务服务总客服咨询投诉集中的办事事项,承办部门要对反映集中的问题进行专项回应,有针对性地改进办事流程,切实破解企业市民办事的痛点堵点问题。
三、进一步推进更高水平决策公开和公众参与
(一)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严格落实《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配套文件。区府办要及时制定并发布本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各决策承办单位要在决策前将决策草案、决策依据上网公开,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同时根据决策事项类型同步通过听证座谈、专家论证、实地走访等方式专门听取意见,并将意见收集、采纳情况和较为集中意见未予采纳的原因向社会公布。公众参与情况作为决策草案合法性审查的重要内容。目录内事项确需调整的,要及时就调整情况作出说明。
(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公众参与。扩大重要决策意见征集的覆盖度,对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需公开征求意见的决策草案,除在政府网站公示外,还要通过“一网通办”、“人民建议征集信箱“、“随申办”移动端、政务新媒体等市民广泛使用的平台,收集社会公众对决策草案的意见建议,并在决策文件出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强化决策审议过程公众参与,对重大民生事项、重要改革议题和重大政策措施等决策事项,区府办会同相关决策承办单位年内邀请企业代表、市民代表等利益相关方代表列席区政府常务(专题)会议,并及时公开相关列席和审议情况。提高政府决策靶向性和质量,制定涉企政策必须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意见听取和采纳情况作为上会讨论的前置条件。
(三)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公众参与。区各单位要根据工作特点和实际,围绕“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就业就学、公共安全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政府开放活动。活动期间要设置座谈或问卷调查等环节,主动听取参与代表对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认真吸纳、研究、反馈。区府办将加强统筹,在8月全市政府开放月集中组织开展本区以公共管理机构、公共服务场所为主的线下系列主题开放活动,以拓宽政府开放渠道,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理解与支持。
四、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一)持续优化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区府办要指导全区各单位持续对政务公开全领域标准化规范化目录进行优化调整,尤其要确保标准目录对本单位重点业务工作全覆盖、无遗漏。加强公开事项和具体公开内容的联动展示,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醒目位置设置网页版标准目录入口,通过超链接方式实现公开内容一键查阅,方便检索查看。探索推动标准目录和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目录的融合应用。
(二)强化标准化规范化成果创新应用。区各单位要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成果研究和转化,围绕企业市民“高效办成一件事”“清晰读懂一件事”,加快开发“政策服务包”“一件事导览”等集成式、主题式、场景式公开产品。加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随申办”移动端等平台联动,强化政务数据分析和落地应用,丰富“扫码看”“掌上查”、政策服务信息差异化推送等公开形式和手段,提高公开的实用性和易用性。
(三)全面推进居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政务公开与居务公开在形式、内容、标准上的有效衔接,区民政局和区府办要强化统筹指导,通过出台指导意见、制订通用标准目录模板等方式指导居委会公开有关社区居民委员会职责分工、小区重点项目、惠民政策、办事流程等基层自治信息。各街镇负责指导、督促辖区内居民委员会及时抓好各项公开任务落实,并做好相关居务公开业务培训和有关居务公开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平台和渠道建设
(一)提升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线上公开主渠道建设和管理水平。不断推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办事服务、政民互动等板块均衡、融合发展。优化门户网站智能检索、智能问答功能,打造标准统一、分布运营、内容丰富的政务知识库,实现一网通查、一网通答。强化面向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特定人群的服务能力建设,着力提升政府网站无障碍水平。深入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主管主办责任,提升政务新媒体矩阵运行水平。强化政务新媒体运营互动力和引导力能级建设,统筹做好信息发布的前置审核研判、后期评论收集和互动沟通,实现权威发布、引导预期、回应关切的综合效应。加大政务新媒体对政府公报、重要政策及解读材料等政府权威文本的推送和传播力度。
(二)强化政务公开专区等线下公开场所和平台建设。统筹考虑企业市民对办事服务和政府信息获取需求,进一步优化完善政务公开服务专区各项功能,推动公开与服务深度融合,相互促进。注重普惠性,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满足各类群体的信息获取需求。推动本区政务公开线下综合平台立体网络建设。充分发挥专区在政民互动、公众参与、重要政策现场解读等方面的平台作用,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推广,提高群众对公开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获得感,提升本区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六、严格强化工作保障和监督
(一)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法规要求,切实履行法定公开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领导体制。各单位主要领导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重点研究公开领域的难点和瓶颈问题,并积极给予协调支持。区府办要加强统筹协调,督促各单位完善工作体制机制,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区财政局要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在各单位年度预算中统筹考虑,确保政策解读、公众参与、政民互动等工作顺利开展。
(二)抓好分级分类指导培训。区府办要加强协调,将《条例》和《规定》列入本区领导干部培训和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体系,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认识水平。区府办要针对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指导培训,确保年内各单位政务公开分管领导、联络员接受培训不少于两次。各单位要积极开展政务公开通识培训。
(三)强化工作监督和考核评估。区府办要切实履行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责,切实强化激励问责和工作监督。对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有力、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依据《条例》和《规定》,进一步完善问责机制,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考核长期落后的单位,公开通报并约谈主要领导,督促整改提升。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结果列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完善政务公开社会评议机制,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本区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开展独立公正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改进和优化工作的重要参考。
附件:《2021年普陀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21年普陀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 任务名称 | 任务内容 | 牵头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规范行政法规权威文本使用 | 门户网站引用或登载行政法规的,要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的国家正式版本,及时更新完善。 | 各部门、各街镇 | 全年 |
2 | 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 | 系统清理本区、本系统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 | 各部门、各街镇 | 10月底前 |
3 | 公文属性认定和公开前发布审查 | 报请区政府或区府办发文,填写《发文审核意见单》,同步报送政策解读稿件。 | 各部门 | 全年 |
4 | 规范政府公文管理 | 对2010年以来本单位未开展过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的政府公文开展全面梳理和属性认定工作,整理形成涵盖本级政府和本系统政府公文的重点制度文件汇编,并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的“政策文件”栏目集中公开。 | 各部门、各街镇 | 9月底前 |
5 | 维护好法定公开内容 | 主动公开本区““十四五””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推动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 | 区府办、相关规划起草单位 | 6月底前 |
6 | 落实专人负责,健全法定主动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强化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权力配置和办事服务信息的调整更新。 | 各部门、各街镇 | 全年 | |
7 | 建立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 | 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步开展审查研判,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转化公开。 | 各部门、各街镇 | 全年 |
8 | 加强信息公开处理费收费管理 | 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载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的收费要求和标准,加强收费管理。 | 各部门、各街镇 | 2月底前 |
9 | 扩大政策解读范围,提高解读质量 | 凡是面向企业和市民的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均要开展解读。解读要针对政策相关普遍疑惑点和集中关注点进行,切实提高解读实效。强化政策施行后解读,开展二次解读、跟踪解读。 | 各部门、各街镇 | 全年 |
10 | 合理选择解读形式 | 积极开展图表图解、视频动漫、流程演示等多元化解读,讲明讲透政策内涵,年内多元化解读率不得低于60%。 | 各部门、各街镇 | 全年 |
11 | 扩大政策解读覆盖面 | 对于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协调主要新闻媒体、重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 | 各部门、各街镇 | 全年 |
12 | 优化网上政民互动渠道 | 门户网站开放政策发布页面的网民留言功能。 | 区府办、 区融媒体中心 | 6月底前 |
13 | 健全完善网上问题建议的转办、分办、反馈选登机制,严格落实回复期限 | 政策起草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收集的问题作解答回应。通过网上渠道收集的信访诉求,按法定期限回复,通过网上咨询、网站留言、“12345”网上受理平台收到的意见建议和咨询,5个工作日答复,简单问题1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 | 区府办、 区新闻办、 区信访办、 区城运中心、 区融媒体中心 | 全年 |
14 | 强化“一网通办”平台数据分析应用 | 对政务服务好差评排名靠后的事项和“12345”政务服务总客服咨询投诉集中的事项,承办部门要专项回应。 | 区府办、 事项承办部门 | 全年 |
15 | 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 | 制定发布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及时在门户网站重大行政决策专栏公开。 | 区府办 | 3月底前 |
16 |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公众参与 | 列入目录的政策性决策事项,均要在决策前将决策草案、决策依据上网公开,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对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及重大民生事项等决策事项,需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等列席政府决策会议。 | 决策承办单位 | 全年 |
17 | 提高政府决策靶向性和质量 | 制定涉企政策必须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意见听取和采纳情况作为上会讨论的前置条件。 | 决策承办单位 | 全年 |
18 | 扩大重要决策草案意见征集的覆盖度 | 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需公开征求意见的决策草案,除在政府网站公示外,还要通过市民广泛使用的平台,收集意见建议,并在决策文件出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 | 决策承办单位 | 全年 |
19 | 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公众参与 | 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公众参与活动,活动期间设置座谈或问卷调查等环节,主动听取参与代表对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认真吸纳、研究、反馈。 | 各部门、各街镇 | 全年 |
20 | 区府办加强统筹,在8月全市政府开放月集中组织开展本区以公共管理机构、公共服务场所为主的线下系列主题开放活动,拓宽政府开放渠道,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理解与支持。 | 区府办 | 8月份 | |
21 | 持续优化调整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持续对政务公开全领域标准化规范化目录进行优化调整,尤其要确保标准目录对本单位重点业务工作全覆盖、无遗漏。 | 各部门、各街镇 | 全年 |
22 | 加强公开事项和具体公开内容的联动展示 | 在门户网站醒目位置设置网页版标准目录入口,通过超链接方式实现公开内容一键查阅。探索推动标准目录和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目录的融合应用。 | 区府办、 区融媒体中心、 各部门、各街镇 | 9月底前 |
23 | 强化标准化规范化成果创新应用 | 围绕企业市民“高效办成一件事”“清晰读懂一件事”,加快开发“政策服务包”“一件事导览”等集成式、主题式、场景式公开产品。 | 各部门、各街镇 | 11月底前 |
24 | 强化标准化规范化成果创新应用 | 加强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随申办”移动端等平台联动,强化政务数据分析和落地应用,丰富“扫码看”“掌上查”、政策服务信息差异化推送等公开形式和手段,提高公开的实用性和易用性。 | 区府办、 区融媒体中心 | 11月底前 |
25 | 全面推进居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 加强政务公开与居务公开在形式、内容、标准上的有效衔接,指导居委会公开有关社区居民委员会职责分工、小区重点项目、惠民政策、办事流程等基层自治信息。 | 区府办、 区民政局、 各街镇 | 11月底前 |
26 | 提升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线上公开主渠道建设和管理水平 | 不断推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办事服务、政民互动等板块均衡、融合发展。优化门户网站智能检索、智能问答功能,打造标准统一、分布运营、内容丰富的政务知识库,实现一网通查、一网通答。强化面向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特定人群的服务能力建设,着力提升政府网站无障碍水平。 | 区府办、 区融媒体中心 | 9月底前 |
27 | 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主管主办责任,统筹做好信息发布的前置审核研判、后期评论收集和互动沟通,实现权威发布、引导预期、回应关切的综合效应。 | 区新闻办、 区融媒体中心 | 全年 | |
28 | 加大政务新媒体对政府公报、重要政策及解读材料等政府权威文本的推送和传播力度。 | 区府办、 区新闻办、 区融媒体中心 | ||
29 | 强化政务公开专区等线下公开场所和平台建设 | 统筹考虑企业市民对办事服务和政府信息获取需求,进一步优化完善政务公开服务专区各项功能,推动公开与服务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坚持标准引领,推动本区政务公开线下综合平台立体网络建设。 | 区府办、 万里街道 | 9月底前 |
30 | 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 主要领导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 | 各部门、各街镇 | 11月底前 |
31 | 加强统筹协调,督促各单位完善工作体制机制,配齐配强工作人员。 | 区府办 | ||
32 |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确保政策解读、公众参与、政民互动等工作顺利开展。 | 区财政局 | ||
33 | 抓好分级分类指导培训 | 将《条例》和《规定》列入领导干部培训和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体系。年内各单位政务公开分管领导、联络员接受培训不少于两次。 | 区府办 | 11月底前 |
各单位要积极开展政务公开通识培训。 | 各部门、各街镇 | |||
34 | 强化工作监督和考核评估 | 完善政务公开社会评议机制,邀请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第三方机构等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专项评议。 | 区府办 | 全年 |
35 | 加强工作过程管理和检查,做好年度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 | 区府办 | 四季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