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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提请审议《关于普陀区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的议案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现呈上《关于普陀区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的议案及说明,请予审议。


附件:1.关于普陀区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

2.关于普陀区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的说明


区长:姜冬冬

2021年9月13日


附件1

关于普陀区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送审稿)

2016年至2020年,本区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顺利实施,取得重要成果。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深入开展,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繁荣发展,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法治正成为普陀加快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的核心竞争力。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依法治区中的基础性作用,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有必要从2021年至2025年在本区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使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特作决议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开创普陀普法新局面

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各方面,坚持全民普法与参与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体推进。紧紧围绕服务保障普陀““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的普法规律,立足提高普法工作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做实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开创普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为普陀适应人民群众更高品质生活需求、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基本建成“创新发展活力区、美好生活品质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突出重点内容和重点领域法治宣传教育

全面落实本区“八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突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深入宣传宪法和宪法相关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强化国家认同。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维护宪法权威。办好“12·4”国家宪法宣传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阐释好宪法精神和“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结合解决民生保障、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公共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优化营商环境、社会治理领域等重点难点问题的法律法规实施工作,坚持需求和问题导向,主动宣传、精准宣传,夯实全面依法治区的社会基础。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阐释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和老年人的民法典教育。国家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推动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

三、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推动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坚持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学法、模范守法、规范用法,落实日常学法制度,提高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坚持抓好“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制度,深化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考学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评价重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现场或通过网络旁听法庭庭审,持续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坚持依法决策中深化法治实践,进一步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完善法治副校长制度,试点推广“检校问诊室”,从丰富完善教材,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深化法治实践、健全教育网络等多方面着手,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继续推进法律“五进”,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来沪务工人员、在沪境外人士等重点群体的普法教育,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到服务群众经常性项目之中,结合不同普法对象特点和需求开展针对性法治教育,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四、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结合上海城市精神与文化品格,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做到维护权利与履行义务并重。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教育活动,讲好法治故事,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信和自觉。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区发展规划、纳入文明城区创建、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与城市更新有机融合,打造一批可漫步、可阅读、可体验的功能性法治文化阵地。加强法治文化产品的创作和集成。深入实施法治文化惠民行动,引导、鼓励、支持群众因地制宜开展各类法治文化活动。加强新时期法治文化研究和传统法治文化传承保护,推动普陀法治文化传播交流。

五、不断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把普法深度融入参与立法和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全过程,开展实时普法。切实加强基层立法点建设,健全规范性文件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扩大社会参与,加强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解读和新闻发布。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使典型案事件依法处理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结合不同地区、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坚持集中宣传教育与经常宣传教育相结合,提高普法产品供给质量,把普法融入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加强智慧普法建设,拓展普法服务共享平台,提高普法产品供给质量,推进普法工作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使普法更为群众喜闻乐见。鼓励支持工青妇等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开展普法,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

六、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

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继续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履行普法职责、提供普法服务,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坚持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与推进依法治理实践、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相融合,在街道、镇层面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等工作实践中要积极发挥居村法律顾问、法治带头人和法律明白人的作用,在解决小区停车难、实施加装电梯项目等领域,形成一批依法治理示范项目。增强公民法治意识,培养法治习惯,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继续深化法治社区建设,建立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平台和机制。深化“法律进网络”,自觉遵守网络法律规范,推动网络数字企业特别是互联网新业态经营管理者和从业人员自觉履行责任,在城市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培育良好的数字法治意识。结合养老服务、城市管理、医疗卫生、学校教育等领域依法治理工作,宣传贯彻新出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等,促进行业依法治理有序规范运行。

七、切实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普法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普法领导责任。落实工作保障,要确保本区普法经费投入不低于市政府规定的人均普法经费标准。健全推进普法工作重心下移的相关政策机制,保障普法资源向基层一线倾斜。探索第三方评估机制,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做好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加强检查结果的运用。区政府要积极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本决议得到有效实施。


附件2《关于普陀区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的说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下面我向会议报告《关于普陀区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以下简称《决议(草案)》)的有关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全民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对于推进法治普陀建设,服务普陀““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建设“创新发展活力区、美好生活品质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8月,区委印发了《法治普陀建设规划(2021—2025年)》和《普陀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绘制了新时期普陀法治建设的新蓝图。为保障全民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今年8月,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市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明确要求通过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

鉴于此,有必要继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并作出部署,特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再次作出决议,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决议(草案)》结合本区实际,明确了本区开展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的指导思想、重点内容、普法对象、法治文化、普法质效、依法治理、组织检查等七个方面的事项。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把牢法治宣传教育正确的政治方向。《决议(草案)》着重强调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各方面。突出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全社会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是聚焦重点内容,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决议(草案)》确定了四个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社会氛围;深入学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广泛宣传与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夯实法治普陀、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根基;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引导社会公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

三是突出分类普法,带动提升全社会法治素养。《决议(草案)》强调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学法守法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述法和考学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动和必备素质;抓好青少年这个“未来多数”,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

四是培育法治理念,深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为贯彻落实今年4月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决议(草案)》要求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与城市更新有机融合,打造一批可漫步、可阅读、可体验的功能性法治文化阵地,加强法治文化产品的创作集成,开展各类法治文化活动。加强法治文化的研究、传承保护和传播交流。

五是增强针对实效,坚持把普法深度融入参与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全过程。《决议(草案)》强调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在社会公众参与立法过程中开展普法宣传的作用,通过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开展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发布,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精准普法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质效。

六是深化普治融合,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决议(草案)》重点通过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相结合,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化法治社区建设和数字网络、医疗卫生、学校教育等领域依法治理,全面提升社会各领域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推动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法治氛围。

七是注重组织领导,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决议(草案)》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会作出《关于本市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确保本区普法经费投入不低于市政府规定的全市人均普法经费最低标准,保障普法工作的开展。加强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决议(草案)》及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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