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黄维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区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黄维岳同志为上海市普陀区农业办公室副主任(兼);

任命赵珞颖同志为上海市普陀区农业办公室副主任(兼),免去其上海市普陀区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笪顺林同志为上海市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徐慧敏同志的上海市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为民同志的上海市普陀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文同志的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长寿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赵勇同志的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甘泉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俞红同志的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石泉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黄诚同志的上海市普陀区农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胡晔同志的上海市普陀区农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章洁同志按期正式任上海市普陀区司法局副局长;

汪英姿同志按期正式任上海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刘俊同志按期正式任上海市普陀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郭星俊同志按期正式任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

曹广东同志按期正式任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长风新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夏阳同志按期正式任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宜川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邱善乐同志按期正式任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石泉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6日



验证码

全部评论

特殊稿件右侧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