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关于报送2016年度辐射安全与防护评估报告的通知

  各核技术利用工作单位:

  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请各单位对2016年度开展的核技术利用活动,结合环保部门年度检查中提出的相关整改要求以及整改完成情况,做好对本单位2016年度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的年度评估工作,并按规定编写和报送《2016年度辐射安全与防护评估报告》等文件。对本次年度评估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各单位应当立即进行整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评估内容

  年度评估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辐射工作单位联系方式、辐射安全许可证信息、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辐射工作人员、监测仪器情况汇总、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台账、辐射工作人员培训情况、辐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情况、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情况、辐射安全与防护制度的建立、修订和执行情况、辐射安全和防护设施设备的运行与维护情况、辐射事故应急工作情况、新购源、废源收贮及报废射线装置情况、事故记录、违纪记录、信息化建设和档案管理、辐射安全隐患与整改情况、辐射安全管理承诺书等。

  二、监测报告

  2016年度辐射监测报告应由有资质单位完成,并包含监测布点示意图。

  三、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的信息自查与录入

  各单位需对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中的单位信息进行自查,内容包括:通过认证、单位信息、活动种类和范围、台账信息、辐射安全管理机构、监测仪器、辐射工作人员等。各单位需按实际情况修改、完善所有放射工作人员信息,录入2015及2016年个人剂量、培训证号、培训时间等相关信息。

  四、报送方式

  各单位应分别以书面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送。

  书面版(包括《2016年度辐射安全与防护评估报告》、《辐射安全管理承诺书》、有资质单位出具的2016年辐射监测报告复印件)以挂号信或快递形式邮寄至我局。

  电子版(包括《2016年度辐射安全与防护评估报告》、《2016年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记录表》、《2016年职业照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表》)发送至我局,并以你单位名称作为邮件名称。

  五、报送时间

  《2016年度辐射安全与防护评估报告》的书面版(含《辐射安全管理承诺书》、2016年辐射监测报告原件)和电子版文件,上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31日,请各单位按照本单位实际情况填写后,在截止日期前完成并报送2016年度评估报告。

  《2016年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记录表》和《2016年职业照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表》电子版文件上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日。

  六、文件下载

  有关做好2016年度辐射安全与防护评估工作的相关通知、报告格式文本等已在“上海市辐射环境监督网”的“表格下载”区域公布供下载。或通过“上海环境”中的“直属单位及区县环保局网站”的友情链接,打开“上海市辐射环境监督站”,进入“上海市辐射环境监督网”。

  请各单位自觉做好年度评估工作并按时上报普陀区环保局,逾期不交我局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特此通知。

  联系人:胡海镫

  联系电话:52564588-7613、7647

  邮箱:huhd@shpt.gov.cn

  地址:上海市铜川路1321号2号楼613室

  邮编:200333。

  上海市普陀区环境保护局

  2016年12月19日



验证码

全部评论

特殊稿件右侧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