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3年01月28日 来源: 上海普陀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政府网站http://www.shpt.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电话:52564588*2371,地址:大渡河路1668号,邮编:200333)。

  一、概 述

  根据《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普陀区发改委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截至2012年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1、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随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入,领导高度重视,根据《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牵头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认真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普陀区发改委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积极推进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按照《条例》、《规定》和区政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在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核报送、检查评估等各项制度的基础上,规范具体工作流程,制作了《主动公开信息审核表》、《依申请公开信息审核表》,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属性和保密同步审核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3、加强基础工作,认真落实。按时填报月度统计报表,切实做好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依申请公开目录的编制、发布和报送。及时对“普陀统计”、“网上办事”栏目进行更新和维护,配合做好区规范性文件、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和重点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积极主动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按期办理《收费许可证》,领取专用收据,规范收费。及时审核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条例》规定向行政机关提交的申请,做到认真登记、热情服务,在规定时限内及时答复申请人。

  4、加强宣传培训,增强意识。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操作技能和水平。认真做好宣传培训,组织全委干部认真学习《条例》、《规定》及市发改委、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增强了全委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理解及信息公开意识,为信息公开的顺利推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普陀区发改委到2012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条。

  (一)主动公开范围

  对照《条例》、《规定》及《2012年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编制和发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和《公文类依申请公开目录》,同时在机构设置、职务任免、计划总结、财政资金、政策法规、普陀统计、价格收费等方面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12年主要公开了普陀区发改委、统计局、物价局、节能办年度计划、总结及依法行政年度总结;《部门财务收支预算表》、《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和 “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普陀区发改委产业项目行政审批流程优化工作实施细则》;《2011年上海市普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普陀统计月报》;《普陀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及学校住宿费、学费、廉租房租金等价格收费信息。

  (二)主动公开途径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普陀区发改委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公开的主渠道作用,围绕群众关心的重点和热点问题,在 “信息公开”、“规划计划”、“普陀统计”、“工程领域建设项目”、“网上办事”等栏目进行全文电子化公开,同时向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中心报送纸质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普陀区发改委2012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件,全部是由普陀区信息公开受理中心统一受理送交。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43.75%涉及项目立项信息,37.5%涉及物业收费信息,12.5%涉及统计经普信息,6.25%涉及体制改革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16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7件,占总数的43.75%,主要涉及项目立项、物业收费、统计经普信息。

  “同意部分公开”3件,占总数的18.75%,主要涉及项目立项信息。

  “信息不存在”数1件,占总数的6.25%,主要涉及物业收费信息。

  “申请内容不明确”1件,占总数的6.25%,主要涉及物业收费信息。

  “不予公开答复”总数4件,占总数的25%,主要涉及项目立项、体制改革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普陀区发改委2012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诉讼案件1件,未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

  五、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普陀区发改委在办公室落实了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相关费用支出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普陀区发改委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信息较去年有了一定的增长,但还存在主动公开率低、信息发布格式不规范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一是要继续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挖掘信息资源,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二是要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总结积累经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七、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附表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42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条

  42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条

  2

  附表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条

  136

  受理申请总数

  条

  16

  其中:1、当面申请数

  条

  16

  2、传真申请数

  条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条

  0

  4、网上申请数

  条

  0

  5、信函申请数

  条

  0

  6、其他形式申请数

  条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条

  16

  其中:1、同意公开数

  条

  7

  2、同意部分公开数

  条

  3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条

  0

  4、“信息不存在”数

  条

  1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条

  0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条

  1

  7、“重复申请”数

  条

  0

  8、不予公开总数

  条

  4

  其中(1)“国家秘密”数

  条

  0

  (2)“商业秘密”数

  条

  0

  (3)“个人隐私”数

  条

  0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条

  0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条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条

  0

  附表三:咨询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条

  0

  网上咨询数

  人次

  0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0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0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附表四: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 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件

  0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件

  0

  行政诉讼数

  件

  1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件

  0

  申诉举报数

  件

  0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件

  0

  附表五: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元

  0

  其中:1、检索费

  元

  0

  2、邮寄费

  元

  0

  3、复制费(纸张)

  元

  0

  4、复制费(磁盘)

  元

  0

  5、复制费(光盘)

  元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人

  1

  其中:1、全职人员数

  人

  0

  2、兼职人员数

  人

  1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0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