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4年01月08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政府网站http://www.shpt.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电话:52564588*2371,地址:大渡河路1668号,邮编:200333)。

  一、概 述

  根据《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普陀区发改委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截至2013年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1、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随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入,领导高度重视,根据《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认真部署、积极推进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按照《条例》、《规定》和区政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在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核报送、检查评估等各项制度的基础上,规范具体工作流程,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属性和保密同步审核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3、加强基础工作,认真落实。按时填报月度统计报表,切实做好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依申请公开目录的编制、发布和报送。从今年10月份起,及时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做好公文备案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登记办理工作。编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属性认定目录(2013版)》,并据此及时完成普陀门户网站改版的目录树及相关文件的迁移整理工作。根据区审改办的要求,认真编制《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涉及项目、价格收费等行政审批事项9项,目前已在普陀门户网站上公开。充分发挥网络信息在普查宣传中的作用,开设了第三次经济普查专栏,以促进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4、加强宣传培训,增强意识。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操作技能和水平。认真做好宣传培训,组织全委干部认真学习《条例》、《规定》及市发改委、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增强了全委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理解及信息公开意识,为信息公开的顺利推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普陀区发改委截止2013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条。

  (一)主动公开范围

  对照《条例》、《规定》及《2013年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主要公开了以下几方面的信息:

  1、机构设置:主要领导班子分工情况、内设机构;

  2、计划总结:发改委、统计局、物价局、节能办工作计划及总结、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3、财政资金: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说明、情况表;

  4、政策法规:《普陀区服务业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及政策解读、产业政策汇编;

  5、统计信息:统计公报、月报、第三次经济普查专栏;

  6、价格收费: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年检、调整教育系统学生营养午餐价格标准、规范教育系统收费等的通知、批复;

  7、行政审批:办事指南(9项)、项目审批结果;

  8、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公文类依申请公开目录。

  (二)主动公开途径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普陀区发改委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公开的主渠道作用,围绕群众关心的重点和热点问题,在上海普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规划计划”、“普陀统计”、“工程领域建设项目”、“网上办事”、“经济普查”等栏目进行全文电子化公开,同时向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中心报送纸质信息,方便市民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普陀区发改委2013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0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90%涉及项目立项信息,10%涉及物业收费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30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11件,占总数的36.67%,主要涉及项目立项、物业收费信息。

  “同意部分公开”1件,占总数的3.33%,主要涉及项目立项信息。

  “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2件,占总数的6.67%,主要涉及项目立项信息。

  “信息不存在”7件,占总数的23.33%,主要涉及项目立项信息和物业收费信息。

  “非本机关职权范围”5件,占总数的16.67%,主要涉及项目立项信息和物业收费信息。

  “申请内容不明确”2件,占总数的6.67%,主要涉及项目立项信息。

  “重复申请”1件,占总数的3.33%,主要涉及项目立项信息。

  “不予公开答复”1件,占总数的3.33%,主要涉及项目立项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普陀区发改委2013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普陀区发改委在办公室落实了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相关费用支出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普陀区发改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主动信息公开率还比较低。2014年,我委将紧密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要继续深化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挖掘信息资源,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二是要确保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及时性、有效性、准确性;三要加强对相关政策的学习,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总结积累经验,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七、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45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45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1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184

受理申请总数

3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30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0

      5、信函申请数

0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30

其中:1、同意公开数

11

     2、同意部分公开数

1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2

     4、“信息不存在”数

7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5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2

     7、“重复申请”数

1

     8、不予公开总数

1

        其中(1)“国家秘密”数

0

               (2)“商业秘密”数

1

               (3)“个人隐私”数

0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0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0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0

网上咨询数

人次

0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0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0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     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行政诉讼数

0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申诉举报数

0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0

  其中:1、检索费

0

        2、邮寄费

0

        3、复制费(纸张)

0

        4、复制费(磁盘)

0

        5、复制费(光盘)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1

其中:1、全职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0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