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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上海市普陀区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1年03月02日 来源: 上海普陀

  2010普陀区国资委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1 年2月16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普陀区国资委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政府网站www.shpt.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普陀区国资委办公室,联系电话:52564588,邮箱:guozb@shpt.sh.gov.cn。

  一、概述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2010年,新国资委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设在办公室,各科室设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与协调。不断强化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与业务科室抓具体操作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分工,强化责任落实,确保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在全委形成了上下合力推进、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二)建立良好的工作机制。结合我委实际,制定了《普陀区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操作准则》、明确了编制原则、主体、内容、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建立健全信息主动公开等具体工作流程,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增设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为群众依申请信息公开提供便利,并做到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能公开的及时公开,对不能公开的或需要延迟公开的及时与申请人沟通。

  (三)规范和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以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区国资委门户网站为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及时、准确、全面地发布我委工作动态;国有资产产权、改革、监管、规划等方面的重要业务信息;涉及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地推进信息资源共享。

  (四)做好宣传、培训等基础性工作。为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我委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多种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办公室印发《条例》、《规定》等宣讲材料,供全委学习,加强我委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水平,使我委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有效的贯彻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国资委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0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较上年度同期主动公开量增长50%。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3条,占33.3%;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11.1%; 业务类信息5条,占100%。

  (一)主动公开范围

  本委将履行职责过程中生成或获取的信息主动通过我委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布。依照《国家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布的范围。本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包括机构职能、部门概况、办事指南、政策法规、国资动态、企业动态等。专职工作人员对本委的网站进行维护管理,及时收集、整理本单位的各类政府信息,及时上网公开。

  (二)主动公开途径

  区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与本委门户网站是公众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通过“部门信息公开”栏目可查阅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主动公开信息目录、机构职能、政策法规、业务工作、计划总结等。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单位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大量工作。每个国资委网站公布信息公开工作联系电话,可随时来电咨询。同时,在机关内设置信息公开查询电脑、笔纸、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手册等便民设施。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委2010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当面申请0件,传真申请0件,电子邮件申请0件,网上申请0件,信函申请2件,其它形式申请0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主要涉及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破产安置等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全部答复完毕。

  在已答复的2件申请中,“同意部分公开”1件,占总数的50%,主要涉及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及企业类信息。

  其他情况1件。属“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1件,占总数的50%。

  本机关办公室为申请公开的当面受理点,为依申请信息公开提供便利,做到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及时处理,能公开的及时公开。同时,也可通过政府网站的“依申请公开”栏目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我委2010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1件,其主要事由是企业破产职工安置方案,未发生被行政复议处理机关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本年度未发生与诉讼有关的费用。

  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发生被法院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

  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未发生被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0年,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积极主动地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但与形势发展还有不小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范围需进一步扩大;对于工作的管理和指导需进一步加强。

  2011年,我委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进一步规范目录,梳理信息,建立制度,规范程序,畅通渠道。狠抓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和信息化素质建设。自上而下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并进行责任分解,督促各科室政务公开的落实和实施。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重点工程,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政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六、说明、附表、附图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9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50%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条

  5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条

  3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条

  43

  受理申请总数

  条

  2

  其中:1、当面申请数

  条

  0

  2、传真申请数

  条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条

  0

  4、网上申请数

  条

  0

  5、信函申请数

  条

  2

  6、其他形式申请数

  条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条

  2

  其中:1、同意公开数

  条

  0

  2、同意部分公开数

  条

  1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条

  0

  4、“信息不存在”数

  条

  0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条

  1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条

  0

  7、“重复申请”数

  条

  0

  8、不予公开总数

  条

  0

  其中(1)“国家秘密”数

  条

  0

  (2)“商业秘密”数

  条

  0

  (3)“个人隐私”数

  条

  0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条

  0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条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条

  0

  9、其他

 

  0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条

  0

  网上咨询数

  人次

  0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0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0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件

  1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件

  0

  行政诉讼数

  件

  0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件

  0

  申诉举报数

  件

  0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件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元

  0

  其中:1、检索费

  元

  0

  2、邮寄费

  元

  0

  3、复制费

  元

  0

  政府信息公开制定工作人员总数

  人

  2

  其中:1、全职人员数

  人

  0

  2、兼职人员数

  人

  2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0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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