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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4年01月23日 来源: 上海普陀

  2013年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13年12月31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普陀门户网站http://www.ptq.sh.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办公室62855581

  一、概 述

  根据《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本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2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13底,本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2013年,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和“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切实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该项工作有序开展。坚持责任到位,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区政府相关规定颁布之后,我局高度重视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作为建立“透明”、“务实”政府,提高行政活动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的一项重要举措。坚持责任到位,明确了分管领导,牵头部门,并建立联络员制度和目标责任制。局党政办公室指定专人具体承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2013年,局按照区政府的部署,认真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属性认定目录的编制工作,组织各科所单位召开两次专题培训会议,就政府信息公开进行研究和部署。同时,配合做好“上海普陀”门户网站改版涉及我局各栏目的数据迁移和调整维护。目前,我局机构职能、领导分工、重要政策文件、行政审批事项的基本程序、办事指南等信息已在网上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到2013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4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8条。

  (一)主动公开范围

  今年,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较去年主动公开数量上升144%,主要扩大的范围是行政审批事项由原先的绿化方面的公开拓展为绿化、环卫、市容、景观、渣土管理等5个方面的公开。

  1、规范性文件的公开情况:2013年,我局公文公开29件。

  2、规划、计划类信息公开情况:2013年,我局公开《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13年工作要点》。

  3、财政类信息公开情况:按照区政府要求,2013年,公开2012年“三公”经费决算、部门决算;201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预算编制说明、“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等

  4、行政许可类信息公开情况:2013年,我局行政许可类信息公开工作有较大突破,公开力度进一步增强,由原先绿化许可方面的公开拓展到绿化、环卫、市容、景观、渣土管理等多个方面的公开,共计公开此类信息267条。这类信息占到我局主动公开信息总量的90%。其中绿化验收19条,绿化迁移借用43条,店招店牌设置17条,临时户外广告审批95条,渣土申报57条,环卫设施审批36条。

  (二)主动公开途径

  我局主动公开的途径主要有“上海普陀”门户网站上绿化市容局的栏目,普陀区绿化市容局的门户网站,我局在新浪、新民和东方网上同步开通了上海普陀绿化市容政务微博。同时,我局在枣阳路226号和区政府阳光大厦都设有信息咨询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13年度通过网上和区档案局转来申请,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4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4件申请全部和绿化有关,包括申请新村路2080弄绿化竣工验收、“面粉厂公园”(5公顷)平面图、“面粉厂公园”的临时使用绿地许可申请及批准的行政许可文件、沪嘉高速沿线拆除范围和拆除通知及绿化规划。

  4件申请均答复完毕,其中1件(沪嘉高速沿线拆除范围和拆除通知及绿化规划)经过与申请人沟通协调,申请人主动撤销。其余3件均答复为“信息不存在”。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13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1136次,均为电话接听咨询。绿化市容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131775次(为我局网站2013年访问量数据)。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区绿化市容局2013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2013年,区绿化市容局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七、其他相关工作

  2013年,区绿化市容局在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上有所成效:一是深入基层指导机制。依法行政工作始终得到领导高度重视,我局党委书记、局长、各分管局长十分重视法治创建工作,除专题下到基层开展法治创建工作外,每逢开展业务工作、调研、检查时、都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强化法治创建的力度,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标准和程序开展工作,提高用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行政权力透明度。二是定期监督检查机制。发挥法制部门的监督作用,定期对全局的行政审批和行政管理作为进行检查,严格监督行政审批和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确保各项行政管理行为规范合法有序实施。三是依法建立应急发现和处置机制。加强全区绿化市容违法问题检查,依法实施行政管理,做到了“全区覆盖、及早发现、快速整治、依法处置”,主动发现问题,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依托局应急指挥平台和各支专项应急处置队伍,2013年及时处理了各类投诉件和督办件2208件,确保人民群众对绿化市管理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绿化市容局将继续按照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扎实工作,努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在提高公文类信息公开度上下功夫,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让公众通过网络更多了解和使用政府信息,努力提高办事透明度和公信力,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推行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增强全局员工的工作责任感,提高依法办事的水平,从而提升政府行政效能,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九、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298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条

  298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条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条

  64

  受理申请总数

  条

  4

  其中:1、当面申请数

  条

 

  2、传真申请数

  条

  1

  3、电子邮件申请数

  条

 

  4、网上申请数

  条

  3

  5、信函申请数

  条

 

  6、其他形式申请数

  条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条

 

  其中:1、同意公开数

  条

 

  2、同意部分公开数

  条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条

 

  4、“信息不存在”数

  条

  3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条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条

 

  7、“重复申请”数

  条

 

  8、不予公开总数

  条

 

  其中(1)“国家秘密”数

  条

 

  (2)“商业秘密”数

  条

 

  (3)“个人隐私”数

  条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条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条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条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条

 

  网上咨询数

  人次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1136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131775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件

  0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件

  0

  行政诉讼数

  件

  0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件

  0

  申诉举报数

  件

  0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件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元

  0

  其中:1、检索费

  元

  0

  2、邮寄费

  元

  0

  3、复制费(纸张)

  元

  0

  4、复制费(磁盘)

  元

  0

  5、复制费(光盘)

  元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人

  0

  其中:1、全职人员数

  人

  0

  2、兼职人员数

  人

  1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0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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