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海市普陀区文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2年01月30日 来源: 上海普陀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普陀区文化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政府网站www.shpt.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普陀区文化局办公室,电话:52564588—7470,邮箱:huy@shpt.gov.cn。
专有名词解释
(以《条例》和《规定》为指导,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对报告中的专业术语和常用短语作必要的解释)
一、概 述
根据《规定》要求,普陀区文化局2004年5月1日起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区图书馆公共查阅点等。截至2011年底.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2011年,我局进一步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根据区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由局行政主要领导担任该项工作主要负责人,并指定局办公室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区文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针对不同政务和事务的内容、要求、对象等,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公开方式、职责分工、工作时限、公开目录。一年来,多次组织全体干部学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教育、引导干部从提升行政效能的高度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到2011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
完善与上海市文广局行政审批工作平台,通过审批平台实现审批事项、审批流程、审批结果的全面网上公示。加强对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的督查工作,全面及时公开文化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以及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结果、服务承诺、岗位规范、监督渠道等。首次将部门预算对公众公开,便与公众监督公共财政支出情况。
坚持多渠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通过审批现场公示、政府网站公开方式,对文化发展规划、计划、重大文化建设项目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项目进行公示,多形式、多渠道、多层面地接受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提高行政工作的透明度。此外,完成了普陀文化网改版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开辟新的渠道。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08年至2011年间共产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90条,均已实现目录公开。其中,2011年度新增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9条,共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局2011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1759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1014次,咨询电话接听235次,当面咨询接待510次,网上咨询0次。本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1000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局2011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本年度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七、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坚持阳光执法,认真执行执法三告知制度,让相对人能够清清楚楚地明白自己应该履行的义务和所享有的权利,切实推进政风行风和执法执纪监督、评议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加大了场所执法公开透明度。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区文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着信息内容公开不够全面、及时,公开形式不够丰富等问题。对此,将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能力和水平。2012年,要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报送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特别是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积累经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九、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一)其它说明(包括对统计指标的说明;以及其它一些需要特殊说明的情况,如统计期限、统计范围是否包括下属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等)
(二)指标统计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 |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
条 |
12 |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19 |
受理申请总数 |
条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
6、其他形式申请数 |
条 |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
其中:1、同意公开数 |
条 |
|
2、同意部分公开数 |
条 |
|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
条 |
|
4、“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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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
7、“重复申请”数 |
条 |
|
8、不予公开总数 |
条 |
|
其中(1)“国家秘密”数 |
条 |
|
(2)“商业秘密”数 |
条 |
|
(3)“个人隐私”数 |
条 |
|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
条 |
|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
条 |
|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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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1759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235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1000 |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
行政诉讼数 |
件 |
|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
申诉举报数 |
件 |
|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0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
2、邮寄费 |
元 |
|
3、复制费(纸张) |
元 |
|
4、复制费(磁盘) |
元 |
|
5、复制费(光盘) |
元 |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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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