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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年02月19日 来源: 上海普陀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区政府各组成部门(未包含实行垂直领导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上海普陀”门户网站(www.shpt.gov.cn,以下简称“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668号,邮编200333,电话:021-52564588转2597,邮箱:xxgk@shpt.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普陀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上海市关于深化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统筹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坚持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全区行政机关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1863件,并围绕《条例》《规定》法定主动公开要求,公开财政资金、实事项目等非公文类政府信息。集中发布区政府公报6期,区政府常务会议信息26期,2023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情况。公布2023年版普陀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首次集中公开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全区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68件,较去年增加43.28%;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15件(含2022年结转45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结转2024年度继续办理98件。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437件,占35.97%;不予公开65件,占5.35%;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423件,占34.81%;不予处理87件,占7.16%;其他处理203件(主要是申请人逾期未补正、主动撤销的情况,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占16.71%。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32件。信息公开类诉讼29件(含上年度结转4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夯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成果,本区参与起草的GB/T 42418-2023《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指南》已发布实施。完善重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落实国家部委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结合自身业务实际,对公开事项、公开内容、超链接等要素适时调整。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做好公文公开属性认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2023年,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23907条,收到留言办理730条,开展在线访谈34期;微博发布信息9601条,关注量41400个;微信发布信息9233条,订阅数636000个。专题推进全区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运营工作,以“日常监测+季度通报”方式对平台建设问题督促整改。新增“双随机、一公开”“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政策集成式发布”等特色专题。改版重大行政决策专栏,按事项维度展示全流程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
制定印发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建立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牵头单位协调会机制,形成多部门协同推进工作的合力。将政务公开通识知识纳入中青班、处级干部进修班、科级任职班、法制干部培训班等党校培训课程,强化公开理念。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按季度通报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组织年度考核评估,及时向社会公开考核评估实施方案及考核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4 | 15 | 5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466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1883 | ||
行政强制 | 26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8478.5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240 | 25 | 0 | 0 | 1 | 2 | 126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4 | 1 | 0 | 0 | 0 | 0 | 45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13 | 7 | 0 | 0 | 0 | 1 | 42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6 | 0 | 0 | 0 | 0 | 0 | 16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2 | 0 | 0 | 0 | 0 | 0 | 2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4 | 0 | 0 | 0 | 0 | 0 | 4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8 | 0 | 0 | 0 | 0 | 0 | 8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4 | 0 | 0 | 0 | 0 | 0 | 4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42 | 1 | 0 | 0 | 0 | 0 | 43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62 | 6 | 0 | 0 | 0 | 0 | 368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52 | 0 | 0 | 0 | 0 | 0 | 52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7 | 0 | 0 | 0 | 0 | 0 | 17 | |
2.重复申请 | 68 | 1 | 0 | 0 | 0 | 0 | 69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31 | 0 | 0 | 0 | 0 | 0 | 31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160 | 10 | 0 | 0 | 1 | 1 | 172 | ||
(七)总计 | 1187 | 25 | 0 | 0 | 1 | 2 | 121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97 | 0 | 0 | 0 | 0 | 1 | 98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纠正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21 | 4 | 2 | 5 | 32 | 6 | 2 | 16 | 0 | 24 | 5 | 0 | 0 | 0 | 5 |
备注:未经复议直接起诉的总计24件中含上年度结转4件,其中2件为结果维持,2件为结果纠正。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办理人员的法治意识有待加强,存在纠错多的问题;二是重点领域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存在内容更新不及时的情况。三是平台建设方面有待加强,存在账号维护不及时、内容表述不正确的情况。
(二)改进情况
针对2022年存在的问题,一是建立重点工作牵头单位协调机制,组织全区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管理的专题会议;二是加强依申请公开专项培训,逐项说明各环节的操作流程及常见问题;三是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个人隐私保护自查整改工作,探索个人信息保护实施情况实证研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在市政府办公厅、市人社局的表彰活动中,全区3家单位荣获上海市政务公开先进集体,1名工作人员荣获上海市政务公开先进个人,是全市被表彰数量最多的区。
(一)落实本市工作要点情况
1.围绕政策获取的便利度和落地率,逐步推动政务公开从管理驱动向需求驱动转变。一是落实本市政策集成式发布试点工作要求,围绕营商环境等市民企业关注度高、办事需求大、政策文件体量大的7个领域开展跨层级、跨部门的政策梳理,报送市平台211条区级政策,着力解决政策分散、查找难、适用难等问题。在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领域,开展本区政策集成式发布工作,总计公开29条政策文件、19条常见问题解读、53个加梯成功案例。二是探索开展政府网站政策文件阅办联动工作,分两批推出24条现行有效、主动公开的政策文件与31项“一网通办”办事事项实现阅办联动,同时在门户网站新增“阅办联动”专栏,直达全区所有设置过“阅办联动”功能的政策清单列表页,方便办事人一键查找。三是做好线上政策咨询回应。政策发布页面统一规范设置政策留言板,明确答复期限,优化短信提醒功能,及时回应和解答相关问题。2023年,共回复留言 112条。
2.围绕政策解读的精准性和实用性,从注重公开数量向注重公开质量和深度转变。一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通过问答、图文、视频等多种方式,诠释政策核心内容。“关于《普陀区加快发展网络安全产业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解读”被评为上海市政策解读优秀案例。创新解读形式,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动漫形式,解读普陀区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二是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政策宣传辅导,在探索政社合作、多元参与的政策沟通和辅导机制方面,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办、区科委等部门邀请行业协会、专家学者开展政策宣贯培训活动,天地软件园组织“海聚英才”路演大厅活动解读人才、产业、科技等政策服务。
3.围绕多渠道深化政民互动和公众参与,从“公开即上网”向“公开即服务”转变。一是以早餐会形式加强政企互动,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邀请区内民营企业家代表谈发展体会,企业负责人围绕企业经营现状、发展瓶颈、未来思路等深入探讨,对区委区政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经济稳进提质建言献策。二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全流程公开和公众参与,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参与审议4次。再次组织区政府常务会议向社会视频直播,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和“随时随地一网通办”视频号进行同步直播。三是组织“政府开放月”系列活动52场,以现场参观、演练观摩、场景模拟、互动交流等方式,吸引超过1000名公众代表参与了活动,其中区领导出席32人次。
(二)创新工作情况
1.结合区情特色以公开助推各项工作。一是优化“中华武数”布局,提升政策知晓度。区科委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普陀区推动“中华武数”科创平台人才发展实施办法》,聚焦重点产业以及战略新兴产业,加强人才发展创新平台载体;区推进办通过政府开放活动,组织参观武宁路路面景观工程,介绍武宁路改建工程项目。二是打响“半马苏河”品牌,提升政策参与性。区商务委制定《上海市普陀区商业导则—苏河水岸商圈商业规划导则》、区建管委起草《普陀区苏州河岸线管理办法(试行)》,邀请专家学者共同参与;区文旅局举办第三届“半马苏河”文化旅游节,推出五大板块百余场文旅活动。三是发扬“人靠谱、事办妥”精神,提升政策实效力。区政府领导、区政务服务中心通过政务直播间介绍如何以企业群众视角,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推进“一网通办”改革;区发改委发布《普陀区深化“人靠谱(普),事办妥(陀)”营商环境建设行动方案(2023年)》,激励支持创新创业,帮助市场主体解难题、复元气、增活力。
2.建立政务公开链式管理协同推进模式。一是探索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的融合,上线“随申办”企业云普陀旗舰店,企业通过靠“普”查可查看项目申报信息,定制专属惠企套餐。二是探索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阶段开展直播解读。区退役军人局对《关于促进普陀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办法》政策草案进行直播解读,是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阶段的首次创新。三是以政府开放活动为契机,组织提升真如城市副中心功能建议提案集体答复会,提高政府透明度。
3.持续做好重点领域标准化目录的维护更新。一是对照国家部委公布的重点领域目录,新增“旅游”“统计”等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未包含领域的目录。二是结合区情实际,对各重点领域目录进行修订,特别是对公开依据涉及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上位文件进行了重新确认。三是探索平台整合,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里增加了相关重点领域的公开栏目。
(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3年度,本区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