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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陀区201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3年08月13日 来源: 上海普陀

──2013729日在上海市普陀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区审计局局长  周勤毅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会报告201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以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普陀区区级预算审查监督实施意见(试行)》的规定,区审计局对201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今年的预算执行审计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原则,认真贯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会提出的要求,按照年初区政府批准的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开展了财政审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等工作,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分析问题、提出建议,促进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努力在建设上海西部新兴商贸科技区中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

    2012年是新一届区政府开展工作的第一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依法监督和指导下,区政府按照“创新求突破,提升促发展”的要求,围绕“五个转型”的发展,区域经济平稳增长。2012年完成区级财政收入680028万元,体制补助收入161601万元,市与区结算收入191516万元,增加调入资金6557万元,扣减调出资金4486万元,区级财力合计103521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3.52%,比2011年增长6.33%;全年完成财政支出103457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3.46%,比2011年增长6.30%;收支相抵,当年结余641万元。2012年度基金预算收入262860万元,动用上年结余收入10084万元,收入总计272944万元,支出204738万元,当年结余6820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2年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完成了区人大批准的本级预算任务。

    对2011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问题,区政府责成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进行整改。截至2012年末,共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65条,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7项。区审计局受区政府委托,已将2011年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会作了书面报告,并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区财政局组织执行区级预算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2012年区本级财政支出认真执行区人会通过的各项预算,注重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重点项目的资金投入,为推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注重健全财政管理制度建设,深化预算管理、国库管理制度的改革,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着力加强财政监督,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促进财经秩序逐年规范,但还存在一些不足:

1、地方教育费附加用于职工培训的经费执行尚不到位。为支持和鼓励企业组织开展职工培训工作,““十二五””期间,市财政局将企业缴纳的地方教育费附加的80%返回区财政局,用于企业职工培训。2011年市财政局拨入9300万元,2012年实际执行3484万元,执行率仅为37.46%。由于多数小企业未及时制定培训计划及开展培训,导致职工培训经费的执行率较低。

2、行政事业单位部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尚未开展。截至2012年末,区财政局已将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纳入监控范围,但固定资产对外出租、出借、投资的审批工作尚未及时开展,造成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投资收益情况无法掌控;2012年区财政局从预算外资金账户拨付区科委1033万元,用于区科创中心对上海华东师大科技园管理有限公司增资,该项支出形成的资产未纳入财政资产管理系统。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不完整。2012年区财政局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拨付10000万元至区国资委,用于对区国资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

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建议区财政局会同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加强对地方教育费附加使用的宣传力度,指导企业科学制定职工培训计划,加快技能人才培养,助力普陀经济转型升级。同时,建议区财政局加强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投资等情况进行审批、管理和监督,保证国有资产的完整、安全运行;进一步理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机制,把国有企业资本性投资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二)长征镇、桃浦镇财政决算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2012年,长征镇、桃浦镇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有关要求,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投入,着力推进产业调整,镇财政收支保持了稳步增长的态势,较好地完成了各项预算任务;同时,注重加强镇级财政管理,不断健全完善管理制度,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较往年有改进,但还存在一些不足:

1、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2012年度,长征镇预算安排民生资金支出28343万元,实际支出16570万元,当年结余11773万元全部转入改革发展稳定专户。桃浦镇预算总支出62187万元,其中预算列支环境保护—桃浦地区综合整治1454万元、产业结构转型7570万元,城乡社区事务—外环林带建设费3000万元,合计12024万元转入财政所账户暂存款科目。

2、财政专项补贴资金用于无预算安排的项目。2012年,长征镇在改革发展稳定专户中支付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上海百联中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财政专项补贴,金额分别为1368万元、250万元,合计1618万元。该专项补贴资金在长征镇年度预算中未作安排。

3、中槎浦小游园景观工程的有关手续不够完备。桃浦镇对中槎浦小游园景观工程自行邀请3家企业参与投标,并与1家投标企业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价款499万元。该工程项目未公开招标、也未办理开工前相关审批手续。

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建议长征镇、桃浦镇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加强对预算执行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建议桃浦镇今后在实施项目建设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开工前的相关审批手续、进行公开招标。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结合其他各类审计,对16个部门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调查了有关单位,审计各类资金资产达515548万元。经审计,发现管理不规范问题的金额31615万元,占审计金额的6.13 %。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不断加强预算管理,建立健全有关制度,提高部门预算的执行力,但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9个部门预算执行不够规范

1、4个部门部分项目无预算列支经费,其中区建交委2011年度在自行核算的基本户中列支事业支出226万元,主要用于各项运动会及表彰奖励费、差旅费等,当年财政预算中未安排这些项目经费,区建交委也未向区财政局申请调整预算。

2、3个部门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其中甘泉街道2012年度预算安排社区教育经费60万元,实际支出35万元,执行率为58.33%;预算安排新建小区宣传栏45万元,实际支出24万元,执行率为53.33%。

3、4个部门部分专项资金执行不够规范,其中区卫生局下属精神卫生中心2010年至2011年将每年预算安排的美沙酮戒毒门诊专项资金150万元,全额用于冲减药品支出。

(二)5个部门结余资金管理不够规范

1、区文明办以前年度的结余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截至2011年底,累计结余298万元,未纳入2012年度的预算计划。

2、区残联残保金历年结余资金消化力度不够大,2012年度残保金预算总额为4891万元,其中使用以前年度结余资金1000万元弥补经常性项目;2012年区残联残保金实际支出4448万元,滚存结余3209万元。

3、区建交委部分专项经费结余宕存施工单位,武宁路桥和武宁路道路景观改造、武宁路电力架空线入地、金昌路辟通等3个工程的资金直接拨付负责施工的普陀市政建设养护有限公司,工程审价也由该公司负责实施,未要求对完工工程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导致工程结余资金共计1503万元宕存在施工单位。

(三)4个部门部分收入管理不够规范

区环保局下属环境监测站2010年、2011年分别收取监测服务费749万元、670万元,合计1419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

(四)4个部门建设项目管理不够规范

1、区绿容局部分建设项目先施工、后领证,宜川、长风公园整体改造项目开工时,未取得施工许可证。

2、区建交委部分建设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苏州河管理用房、中山北路道路改造等项目采用直接委托方式确定实施单位。

(五)2个部门政府采购执行不够严格

1、区人社局下属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外来人员就业管理中心办公场所,2011年、2012年支付上海圣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费分别为65万元、51万元,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

2、区绿容局部分景观灯光维修及绿化养护等服务项目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如2012年元旦、春节等节假日景观灯光维护工程审定价总计1723万元,2012年区公共绿地、行道树等绿化养护工程合同价格1952万元,均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六)7个部门固定资产管理不够规范

区文化局自2009年1月1日起全面接管顾正红纪念馆,由于建筑抗震要求需加固,至今未办理房屋资产移交手续,该资产权属仍为长寿路街道,导致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建议相关部门及所属单位要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加强对预算执行、有关资金的管理,提高预算的有效性、执行率和资金的使用效益;要严格执行建设程序、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等规定,有关部门要加强检查和监督,促进有关法律、法规的落实。

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审计建议,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区审计局将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根据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竣工情况,对区图书馆(图书信息中心)等5个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送审总造价38036万元,净核减额7367万元,净核减率19.37%;受托社会中介机构提供的报告反映,个别项目还存在先施工后领证、实际完成投资超过概算的问题。

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建议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的建设程序,严格控制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

四、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根据工作的安排,区审计局对区卫生系统2008年至2011年科研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情况、区2010年至2012年生活垃圾处置及分类减量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情况、区土发中心地块收储成本核销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如下:

(一)区卫生系统科研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情况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在区卫生科研资助项目的带动下,区各医院积极参与,形成了科研创新的良好氛围,对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提升医院学术水平和科研能级,起到了应有的导向作用;对各医院的医疗能力、科技能力、学科发展、品牌提升等起到了一定的引领作用,为区医院的综合实力提升和可持续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但还存在一些不足:

1、项目按时结题率偏低,截至2011年底,区卫生科研资助项目已完成结题20项,延期课题21项。

2、项目管理尚存薄弱环节,现有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较为陈旧,科研项目验收及资料归档工作不够及时,影响科研经费的使用及项目的管理。

3、科研经费分配倾向于区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医院获得的资助金额偏少。

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建议有关部门加大对项目承担单位和结题项目的跟踪管理,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际应用;加强卫生系统科研经费管理的制度建设,完善科研经费管理、科研项目验收等制度;注重科研经费的合理分配,提高专科医院和社区医院的参与度,提升各医院的业务水平,推进我区卫生系统的全面发展。

(二)区生活垃圾处置及分类减量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情况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自2010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区生活垃圾处置及分类减量工作稳步推进,垃圾处置系统建设不断改进,处置能力得到提升,垃圾减量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还存在一些不足:

   1、垃圾分类试点的覆盖面还较窄,截至2012年末,生活垃圾分类试点仅在本区的101个小区、8个集市、5个学校等场所开展。

   2、垃圾设备的处置能力未充分发挥,山华果品市场、普环五分公司果蔬垃圾处理设备每天实际处理垃圾的总量远低于设备的设计能力。

审计局建议区绿容局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宣传和推进的力度,提高公众的参与率、投放准确率、实际执行率,为更好地发挥垃圾处置设备的作用提供条件,使我区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取得更好的效果。

(三)区土发中心地块收储成本核销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情况

为加强对区级土地收储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规范土地收储成本的核算,提高土地收储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条“社会审计机构审计的单位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审计机关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有权对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进行核查”的规定,区审计局对区土发中心地块收储成本核销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区土发中心能够认真履行职能,基本执行了有关土地收储管理的法律、法规,受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地块收储成本核销的审计业务,出具的审计报告比较准确地认定了核销地块的收储成本。

对本次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已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了审计意见和建议,要求被审计单位切实加强整改。对审计整改情况,区审计局将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会作出报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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