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关于为上海市普陀区市政工程建设中心对普陀区苏河水岸驿站新建工程(丹巴路码头驿站)实施土地划拨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为上海市普陀区市政工程建设中心对普陀区苏河水岸驿站新建工程(丹巴路码头驿站)实施土地划拨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收悉,根据《土地管理法》以及本市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该地块位于长风新村街道183、184街坊,原以划拨方式供地,地块位置:东至长风生态商务区5号滨河绿地,南至苏州河,西至苏河工业文明展示馆,北至光复西路。用地范围内涉及国有建设用地20339.39平方米。

经查,该建设项目已于2023年10月取得区发改委核发项建书批复,于2024年2月取得市规划资源局核发的规划土地意见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同意收回国有建设用地20339.39平方米的使用权。上海市普陀区市 政工程建设中心应落实有关土地补偿工作,并按规定办理土地供应手续。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9日



验证码

全部评论

特殊稿件右侧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