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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研究所(常和路318号)地块土地使用权调整的通知
索引号:
SY310107202401000
主题分类:
土地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4-05-17 16:55:21
发文字号:
沪普府土〔2024〕18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21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研究所填报的《上海市建设用地行政事务审批申请表》等相关材料和你局《关于上报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研究所(常和路318号)地块土地使用权调整的请示》收悉。
经查,该项目位于桃浦镇,东至翰景路、南至常和路、西至玉门路、北至古浪路。产证记载土地面积为4671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取得方式为出让,产权人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研究所,建筑面积为26821.32平方米。
根据区府常务会纪要(2024-2),该地块由原权利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研究所作为实施主体分步实施零星更新。对此,你局以普规划资源行[2024]17号文核提了规划土地意见。
现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地块由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研究所按已核提的规划土地意见实施零星更新第一步。更新后地块出让土地面积调整为37759.48平方米,另收回退让规划绿化用地5436.61平方米、道路用地361.16平方米、河道3152.57平方米由普陀区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国有土地管理。出让地块土地用途为工业。
二、委托你局代区政府,与实施主体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研究所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及相关手续。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