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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普陀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出资人变更的批复

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区公安分局《关于将上海普陀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划归区国资委的请示》(沪公普﹝2024﹞2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将上海普陀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陀保安公司)出资人由区公安分局变更为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国资公司),成为区国资公司下属二级企业;后续由区国资公司委托区公安分局对普陀保安公司实施监管。

请及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抓紧组织实施。

特此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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