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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财政局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2021年07月23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一、领导干部普法目录

1.  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及重要部署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3.  党内法规

二、工作人员普法目录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责任部门:预算科、行财科、基建科、资产科(采管办)、绩效科、会计科(财政监督科)、企业科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4.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5.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6.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7.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

8.  《上海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

责任部门:资产科(采管办)

9.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10.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11.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

12.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13.  《财政部门监督办法》

14.  《上海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

责任部门:会计科(财政监督科)

三、社会公众普法目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责任部门:各科室

四、特定相对人及利益相关人普法目录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责任部门:资产科(采管办)

普法对象:政府采购供应商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责任部门:会计科(财政监督科)

普法对象:代理记账机构

五、普法方式

1.下基层宣传(上门)

2.组织培训教育(开会)

3.公告栏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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