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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财政局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2021年07月23日 来源: 上海普陀一、领导干部普法目录
1. 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及重要部署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3. 党内法规
二、工作人员普法目录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责任部门:预算科、行财科、基建科、资产科(采管办)、绩效科、会计科(财政监督科)、企业科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4.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5.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6.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7.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
8. 《上海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
责任部门:资产科(采管办)
9.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10.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11.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
12.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13. 《财政部门监督办法》
14. 《上海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
责任部门:会计科(财政监督科)
三、社会公众普法目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责任部门:各科室
四、特定相对人及利益相关人普法目录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责任部门:资产科(采管办)
普法对象:政府采购供应商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责任部门:会计科(财政监督科)
普法对象:代理记账机构
五、普法方式
1.下基层宣传(上门)
2.组织培训教育(开会)
3.公告栏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