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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普陀区行政服务中心装修工程总投资的批复

普陀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调整区行政服务中心装修工程总投资的函》(普机局〔2018〕25号)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工程已经区发改委普发改投〔2016〕73号文批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31010742513144420161A3101002)。

二、根据工程实际建设情况,现同意将该工程总投资调整为4913万元,其中工程建安439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15万元。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协调解决。

请接此批复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调整手续。

 

 

 

                         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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