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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陀区监察委员会留置场所装修工程投资估算的批复

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送<普陀区监察委员会留置场所装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普公普函〔2018〕12号)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落实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建立完善的监察留置场所。现同意由你单位组织实施普陀区监察委员会留置场所装修工程。

二、该工程实施地点为普陀区看守所一楼南侧原提审室区域房屋,涉及建筑面积约276平方米。

三、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工程、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安防系统等。

四、该工程总投资估算468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12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8万元,预备费7万元,弱电安防工程费319万元。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协调解决。

项目代码:31010700244215220181A3101003。

请接此批复后,进一步优化方案,并抓紧组织实施。

 

 

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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