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资产管理

时间:2019-03-25 来源: 普陀区地方志办公室

  2017年,区国资委制定《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国资(集资)监管覆盖面的工作方案>的指导意见》,明确扩大集资监管覆盖面的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工作进度。对街道下属城镇集体企业进行分类处置,8户城镇集体企业移交给区国资系统企业管理,3户企业完成改制工作,3户企业办理工商注销。对街道镇下属34户无法办理工商注销的城镇集体企业,对企业人财物、证照章登记造册,并由街道镇留存平台公司统一加强对企业证照章,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固定资产,房地产等有效资源的管理,防范相关法律风险和集体资产流失。完成2016年度城镇集体企业年报统计工作。指导桃浦、长征两镇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协助区民政局、街道镇完成6户城镇集体企业产权界定工作。(金立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