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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节能降耗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2020年工作总结

2020年,在市节能减排办的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普陀区有序推进节能降耗领域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年度指标顺利完成

根据市统计局下达数据,2020年我区单位增加值综合能耗同比下降8.14%,超额完成市下达同比下降0.5%的年度节能考核目标;全年能源消费量为60.55万吨标准煤,同比下降7.11%,超额完成市下达同比增长不超过5%的年度能耗总量控制目标。

(二)节能降耗各领域工作有序推进

1、强化落实节能责任管理

一是做好节能目标责任分解。围绕市政府下达的节能目标和任务要求,年初对“双控”目标和重点工作做好分解,研究制定全区节能目标任务安排,通过区节能办文件形式下达至各领域主管部门和街道、镇,并加强跟踪管理,合力推动全区节能减排工作。二是加强重点企业节能目标管理。严格落实国家和本市对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能耗“双控”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的要求,结合全区节能总体目标和重点用能单位实际情况,做好5家市级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双控目标”分解并上报市发改委。落实工业企业、非工业企业、建筑楼宇三类区级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分解下达和上年完成情况通报。定期跟踪重点用能单位能耗指标情况,结合指标趋势及时开展走访,加强工作指导、做好政策宣传和引导、推动挖掘企业节能潜力。

2、推动产业领域绿色发展

一是支持节能项目实施。对5个企业、单位实施的节能项目给予区级资金扶持,涉及节能技术改造、建筑节能示范、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等领域。二是推进落实清洁生产。推动企业申报市级清洁生产项目,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主动开展防污治污和清洁生产。三是支持合同能源服务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搭建交流平台,推动节能服务机构与用能企业对接,鼓励用能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四是推进“四绿”创建工作。推进绿色产品和循环化园区创建工作,引导形成绿色制造导向。施耐德工业控制继获得4星级国家级绿色工厂称号后,又获评工信部绿色数据中心先进适用技术产品(特标)。

3、筑牢建筑楼宇低碳基础

一是推进建筑节能改造和能源审计。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共计20.14万平米。开展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完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5.98万平米。对10栋公建楼宇开展能源审计,完成能耗公示10项。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能耗公示均超额完成市下达年度指标。二是落实新建项目节能监管。要求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执行65%节能设计标准并审图通过,建筑节能备案率达到100%,安排专人负责对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及材料监督抽检,未发生建设项目擅自变更节能设计或降低节能标准的情况。三是稳步推进大型公建用能监测管理。进一步完善区建筑能耗监测系统运维管理体系,完成5栋大型公建用电分项计量装置安装联网工程。

4、夯实公共机构节能示范

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制、修订《区机关能源资源管理制度》《区机关能耗监测系统管理办法》《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办法》《区机关集中办公点禁塑限塑工作要求》等管理制度,顺利完成市下达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能耗下降率等节能目标。二是推进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完成28家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提出节能管理建议,指导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开展节能改造。三是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指导曹杨中学成功创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区机关大院成功创建市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区政府集中办公点内的机关单位均成功创建为市级节约型机关,创建率达到三年总目标的60%。

5、持续优化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扎实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每月编制并发布扬尘专报。召开专题会议系统部署区域降尘、道路和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强化全区各类工地、道路扬尘污染巡查工作,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规范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以及在建工地的扬尘污染防治行为,年度区域降尘量已降至4.1吨/平方公里?月。2020年,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24天,优良率为88.8%,PM2.5为31微克/立方米,PM10为44微克/立方米,均达到市对区考核要求。二是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对纳入治理名单的企业开展政策宣贯,指导3家企业完成VOCs项目治理工作,超额完成市下达年度目标。推进加油站在线监控安装和联网工作,完成9家年销售量2000吨以上的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控设施安装。三是有序推进绿化建设。完成新建绿化15.38万平方米、立体绿化4.08平方米、绿道7.15公里。成功创建绥德路(祁连山南路—绥德路620号)栾树、杨柳青路(梅岭南路—梅岭北路)香樟等2条(段)市级林荫道。四是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成功创建2020年度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街镇示范率达到100%;依托现有中转设施或通过空间规划拓展,完成819个居住区服务点和6个中转站的功能提升,服务点完成率160.80%、中转站完成率100%。五是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召开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推进会议,明确本区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相关工作方案和机制。

6、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法规

一是贯彻落实《上海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开展1个项目的节能审查,做好存量项目和新批复项目的后续跟踪管理。二是严格落实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对85家单位污染处理设施开展污染防治设施执法检查,对186家污染源监管对象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三是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开展4家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工作,组织3家单位完成能源计量核查排查,督促用能单位完善能源计量管理制度和计量器具配备、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开展能源计量双随机检查,检查情况良好。四是开展过度包装商品执法检查。对可能涉及过度包装的商品开展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4家单位5种商品,完成1种抽查不合格商品的移送处理。五是开展能效标识水效标识宣传和双随机检查。对我区销售能效标识产品和水效标识产品的单位开展宣传,通过双随机方式对我区2家能效标识产品销售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六是开展塑料制品排摸检查。开展生产环节排摸,我区有1家塑料袋生产厂家,无地膜生产厂家。对流通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41人次,检查塑料购物袋销售企业17家次、检查重点场所(集贸市场)40家次,未发现存在违法行为。

7、推进节能低碳示范创建

一是推进低碳发展实践区建设。开展低碳发展实践区的中期评价工作。在真如副中心区域开发、运营管理全过程贯彻节能低碳理念。重点地块公共建筑按绿建三星级要求设计、施工,并取得二星级绿建运营标识。其它地块内公共建筑建议不低于绿建二星级要求建设。二是聚焦绿色生态城区发展。桃浦智创城获颁国家三星级绿色生态城区证书,成为上海首个同时获得上海市三星级绿色生态城区试点和国家三星级绿色生态城区规划设计标识的城区。三是推动绿色低碳交通发展。新增公共停车泊位2502个,协调完成停车资源共享项目13个、共享泊位695个,新增公共充电桩605个。结合美丽家园、旧小区综合改造、环境综合整治等工程建设,破解充电桩进居民小区难题,绿洲公寓申报市级共享充电桩示范小区并完成验收。

8、组织各类节能宣传培训

一是大力开展节能宣传。以“绿水青山,节能增效”为主题,举办了节能宣传周主题日活动,通过知识竞赛、黑板报展示等一系列途径向现场群众进行节能政策宣教、环保知识普及。围绕 “美丽普陀 我是行动者”宣传主题,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线上宣传和培训等一系列活动。二是加大塑料污染治理宣传力度。在区政府集中办公点以及内部超市、咖吧、食堂等服务网点,组织开展限塑、禁塑的宣传。对区内各类经营户发放、张贴《禁止、限制使用塑料制品告知单》,对区内大型商场、学校、小区、集贸市场等电子宣传屏以及集贸市场经营现场投放塑料污染治理宣传海报,广泛营造宣传氛围。三是加强节能相关政策、技术培训。组织开展多领域、多场次企业节能系列培训,做好节能政策宣传和新兴节能理念、措施推介。召开分项计量使用、建筑能效测评和绿色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功能讲解等培训会,宣贯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相关政策,推介相关技术、标准。四是举办节能特色活动。与市节能工程技术协会联合举办“2020中国上海能源科技创新科普嘉年华”活动,以“科创未来·绿色共享”为主题,展示能源科技创新最新成果。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安排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普陀区将继续在市节能减排办的指导下,贯彻落实推进节能降耗和绿色低碳等工作要求,结合区情实际,着力抓好以下七方面重点工作:

(一)科学分解节能责任目标

紧密对接国家、上海市““十四五””期间关于节能工作的新要求,严格落实市下达各项指标任务要求,结合区域转型发展实际,做好全区各项节能降耗指标、重点工作分解,并下达至各领域职能部门、各街道(镇)。加强区节能办统筹协调作用,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产业领域、商业领域、建筑楼宇等领域节能减排管理服务工作,开展各类相关宣传、培训和创建工作。充分形成工作推进合力,确保完成责任目标。

(二)积极提升产业能效水平

一是推进制造业能效提升。加强产业项目用能准入审核,新上高耗能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严格实行能耗等量或减量替代。推动实施工业节能技改项目,聚焦重点用能单位,引导企业结合自身用能特点,积极开展节能技术应用,加大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支持力度。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推动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建设,开展塑料制品、再制造产品的绿色设计示范试点,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再制造示范基地建设等工作。二是推进服务业能级提升。围绕“一带一心一城”空间布局和智能软件、研发服务、科技金融、生命健康四大重点培育产业,加快导入创新型、总部型服务业主体,全面推进产业园区、重点楼宇效能提升,加强特色产业集聚,着力降低载体能耗强度。持续优化服务业内涵结构,不断提升服务业经济密度,以产业能级提升有效对冲能耗刚性增长。围绕商圈商场、旅游饭店、会展场馆等高能耗服务载体,加大节能工作推进力度,引导开展能效对标、能耗公示,推动节能综合改造和节能调适。推动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开展能效领跑者创建。持续做好大型商业建筑分项计量和商业企业碳排放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商业场所加大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使用。推动国家绿色商场和本市绿色餐厅等系列绿色创建。做好星级旅游饭店能效对标系统应用。

(三)推动建筑交通领域节能

一是加强新建建筑节能管理。严格落实新建建筑节能审查、绿色建筑审查、节能验收、运营节能等全过程监管,鼓励有条件的大型建筑楼宇推广应用分布式光伏等新能源技术和产品,促进BIM技术、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融合发展,推进从建筑“绿色设计”转变为“绿色施工”、“绿色运行”,新建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符合条件的新建建筑绿色二星及以上比例达到100%。二是推进存量建筑节能改造。依托建筑能耗在线监测平台数据和建筑能源审计成果,推动建筑能效调适,引导支持业主、物业单位挖掘设备节能和运行节能潜力。鼓励商业、旅游饭店、办公等既有公共建筑积极提升运行能效,稳步推进节能改造。结合旧住房综合改造,探索推进居住建筑节能工作。三是提升建筑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功能。扩大平台信息采集范围,推动全区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接入,引导建筑业主、物业、用户单位参与分项计量建设过程管理,严格落实项目验收管理规定,确保接入数据实用性、可靠性。充分挖掘平台数据价值,提供建筑运行能效评价、用能诊断、能耗预测等服务功能,引导建筑业主、物业、用户单位关注楼宇能耗、发现用能问题、采取节能措施。四是推进交通领域能效提升。推进城市道路照明能效提升,新建道路全部应用LED路灯,既有道路结合架空线入地、道路合杆整治推广LED路灯。不断加强新能源汽车配套充换电设施配置,新建停车场100%配备充电设施,实现1公里服务半径全覆盖;按照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停车场(库)快充充电桩数量不少于总车位数量3%的要求,推动既有充电桩直流快充更换和智能充电桩建设。继续推进充电桩示范小区和出租车充电示范站建设。

(四)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示范

一是全面开展能效对标、能耗公示。充分利用建筑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公共机构能耗直报平台数据基础,进一步完善能耗监测管理体系和节能管理机制,加强对标市相关用能标准,积极开展能效对标、能耗公示。二是积极推进节能项目实施。结合能源审计成果,不断挖掘公共机构节能潜力,加快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供热、制冷、照明等用能系统、设备节能改造,鼓励政府购买合同能源管理服务。以教育系统为重点,推动梳理公共机构屋顶资源,探索实施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三是继续积极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区政府机关集中办公点节水型机关创建,进一步加强公共机构节能降耗表率作用。积极推进公共机构绿色采购,推进公务车新能源化发展。

(五)完善重点单位节能管理

一是优化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耗目标责任和考核制度。畅通重点用能企业沟通交流,密切关注企业的能耗变化情况,掌握重点用能企业能耗情况、能效水平、设施生产情况及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为科学下达目标提供支撑。探索将用能设备能效提升、节能管理制度建设、人员配备、计量器具配备、宣传培训等工作开展情况纳入考核范围。进一步强化奖惩机制,探索考核结果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等政策扶持联动。二是强化重点用能单位监测。开展能源计量审查、能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鼓励扩大在线采集范围,推动有条件的单位建立能源管理体系,提升用能精细化管理水平。深化重点用能单位能耗监测平台应用,探索多用能品种接入,完善产能等能耗密切相关要素采集,强化分析预警、预测功能,为重点用能单位进行能效对标提供服务,为实施动态调控提供支撑。三是加强用能单位服务管理。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的指导培训和服务沟通,开展节能培训、宣贯、能力建设。推进重点用能单位健全能源管理机构、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开展内部能源审计和计量管理等相关工作,支持重点用能单位申请第三方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推动重点连锁经营企业管理能力提升,引导企业加强能源规划、能源绩效管理、运行控制、专业人员配备和节能宣传交流。

(六)推进落实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一是加强源头控制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本市关于塑料污染防治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塑料制品生产和销售企业管理,督促相关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本市塑料制品禁限目录,积极落实塑料购物袋、一次性塑料餐具、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的禁止、限制使用要求,重点落实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购物袋的要求,推动贯彻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政策,落实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制度,营造绿色消费氛围。二是推广替代产品和模式。强化企业绿色管理责任,推行绿色供应链。落实绿色产品认证标识制度要求,增加绿色产品供给。在本区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和餐饮外卖领域,推广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替代产品。加快推动快递包装绿色转型,鼓励绿色设计和回收利用。三是规范回收利用处置。结合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做好可回收物服务点、中转站和集散场对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的支持,加强可回收物体系的规范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场所细化可回收物收集容器设置。建立医疗废物从回收、运输、贮存到处置的全过程环境管理体系。

(七)营造节能低碳社会氛围

一是发挥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引领带动作用,优化区级节能减排配套资金支持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组织各领域重点用能企业召开讲座、培训、座谈,进一步提高政策知晓度,让企业更全面了解节能政策、低碳理念、技术信息。二是继续做好南梅园低碳示范社区建设成果深化和经验复制推广,结合社区旧住房成套改造、美丽家园、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美丽楼道等项目,因地制宜引入节能产品和技术,使节能理念、技术惠及更多普通居民。三是加快推进真如副中心低碳发展实践区建设,以绿色建筑为标准,以低碳发展为要求,建设低碳示范工程,推进绿色生态发展。四是支持开展节能示范项目建设。搭建平台支持用能企业与节能服务机构对接,开展合同能源管理与第三方服务推广对接活动,定期组织工业、商业、旅游饭店业、楼宇物业等领域节能管理、技术宣介研讨互动,充分展示节能相关趋势、政策、技术、产品,促成项目实施。五是持续开展节能低碳宣传活动。组织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节水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引导行业协会、商业团体、公益组织有序开展节能减排专业研讨、志愿活动等,发展节能减排公益事业,鼓励公众参与节能减排公益活动,推动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六是倡导绿色生活。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推动全民在衣食住行等方面更加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推广绿色低碳出行,倡导绿色生活和休闲模式,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形式的铺张浪费。积极培育绿色消费市场,引导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高效家电、节水型器具等低碳产品,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推广使用绿色包装、引导绿色消费理念。七是加强能源、污染物排放计量审查和现场维护,加大统计数据审核与执法力度,强化统计数据质量管理。

附件:2021年度节能工作目标责任安排

上海市普陀区节能减排办公室

2021年7月14日

附件

2021年度节能工作目标责任安排

责任部门

领域范围

节能减排降碳工作目标

发改委

全区

综合能耗增长2%以内,

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2.4%

商务委

工业

总能耗增长2%以内,

规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2.5%左右

建管委、商务委、教育局、文旅局、卫健委、机管局

建筑楼宇

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5万平方米,其中5万平方米节能率不低于15%

机管局、

教育局、

卫健委、科委、文旅局、体育局、街道(镇)等

公共机构

区级机关、街道(镇)及其所属事业单位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能耗分别下降2%左右

其它区级公共机构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能耗有所下降

街道(镇)

区域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非工业统计样本企业

总能耗增长2%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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