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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流制管道维修工程(一期)的方案审核意见(初步设计深度)

上海市普陀区市政水务管理中心:

你中心《关于合流制管道维修工程(一期)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普市政水务管〔2024〕1号)收悉(以下简称“初设”)。经研究,原则同意本工程设计方案,意见如下:

一、同意本工程范围为:澳门路(胶州路-江宁路)、枣阳路(光复西路-金沙江路)、大渡河路(光复西路-金沙江路)、丹巴路(金沙江路-光复西路)、中宁路(真如港-真华南路)、中潭路(中山北路-苏州河)、光新路(中山北路-交通路)、汉阴路(华池路-石泉路)、合阳路(新村路-延长西路)、凯旋北路(镇坪路-东新支路)、凯旋北路(曹杨路-光复西路)、宁强路(汉阴路-旬阳路)、宁夏路(中山北路-曹杨路)、农林路(石泉东路-中山北路)、石泉东路(中山北路-光新路)、石泉路(兰田路-光新路)、志丹路(甘泉路-延长西路)、中江路(金沙江路-光复西路)、镇坪路(光复西路-凯旋北路)、江宁路(苏州河-安远路)等20条路段的已检测合流管道、检查井。

二、同意本工程修复原则。(1)根据检测报告及《排水管道电视和声纳检测评估技术规程》确定修复范围及方式。CCTV检测合格的合流管道保留利用;(2)仅针对合流管道结构性缺陷进行修复;(3)原则上以非开挖修复为主,主要针对Ⅱ级及以上结构性缺陷进行修复,I级结构性缺陷影响使用功能的进行选择性修复;(4)对于局部明显的受集中应力破坏的管道进行非开挖整体修复;(5)对同一管段内局部修复点超过3个的考虑整体修复,对管道整体处于流砂层且有多处管段需整体修复的,考虑对该段管道全部进行修复;(6)对于局部损坏严重非开挖局部修复技术无法修复的管道需采用开挖翻新;(7)为减少开挖修复的不良影响,雨水主管和支管应尽量采用非开挖修复,雨水连管根据管道情况采用开挖修复和非开挖修复。

三、原则同意该工程建设内容。根据CCTV检测报告成果进行分析研究,对澳门路等20条路段进行非开挖修复、开挖修复等措施对管道存在结构性缺陷的位置进行修复。主要修复工艺:局部树脂固化、内衬双胀环、CIPP内衬整体修复、开挖修复等4种修复措施。

四、本项目建设的法人单位为普陀区市政水务管理中心。

五、请你单位按照相关规范和行业管理要求,进一步优化施工图设计,严格按照项目基建程序做好相关手续,落实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抓紧组织实施,确保该工程项目顺利完成。

上海市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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