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河长制

时间:2019-03-26 来源: 普陀区地方志办公室


  2017年,普陀区在全市各区中率先启动河长制,经过一年的努力,建立起完整的区、街道镇、园区、居(村)委多级河长体系,共设立区级河长3人,街道镇级河长16人,村居、企业、部门河长48人,实现辖区内水体全覆盖。区级和街道镇级河长机构编制出台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河长例会机制、信息报送机制、责任督办机制、河长考核机制等配套制度,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河长制所涉及的21个职能部门和10个街道镇条块结合、资源整合、齐抓共管,形成河道治理层层督办落实的格局。同时,各级河长办积极引导公众了解、支持、参与河道治理工作,各居(村)委会、相关学校等成立志愿者队伍47支,参与人数580人,成为社会监督和河道自治的一支重要力量。(林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