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四级调处机制

时间:2019-03-25 来源: 普陀区地方志办公室

  2017年,建设区—街道镇—园区—企业四级调解组织,加强多元化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形成大调解工作格局。区级层面成立区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中心,建立解决企业拖欠工资联席会议制度,整合普维调解工作室、朱雪芹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室、人民调解工作室、法援中心工作室,在区劳动争议事务综合受理大厅设立接待窗口和调解室;街道镇层面规范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建设,全面落实各街镇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设立劳动争议受理接待窗口,形成覆盖全区的横向调解工作网络;园区层面以街道镇劳调委和园区管委会为基层调解组织的领导主体和责任主体,探索成立区域性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委员会,做好区域法律宣传、政策宣讲、矛盾预警、争议化解等工作;企业层面通过基层调解组织的辐射作用,在300人以上建立工会的企业设立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委员会,在其他企业设立劳动关系联络员,形成根植基层、层层密布、纵向预防的调解工作网络。全年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808件,其中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21件,办结3991件,综合调解率71.3%。(叶阿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