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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上海普陀区甘泉宏利敬老院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

普陀区民政局:

你局《关于甘泉宏利敬老院调整收费的函》及所附材料收悉。根据《上海市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区保基本养老机构实际运营情况,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保基本床位

1、床位费

最高限价:六人间及以上1600元/人·月;三人间1800元/人·月;二人间2600元/人·月。

2、护理费

最高限价:重度2500元/人·月;中度1800元/人·月;轻度1600元/人·月。

二、认知障碍照护床位

1、床位费

最高限价:三人间2200元/人·月;二人间2800元/人·月。

2、护理费

最高限价:重度2800元/人·月。

请你局负责监督该院养老服务收费价格的执行,对已入住老人设置相应的缓冲期,原则上不少于3个月。同时落实好困难老人相关救助政策,并做好明码标价和宣传解释等工作。

                    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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