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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上海普陀区桃浦镇第一养老院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
索引号:
SY310107202301869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3-09-12 10:45:34
发文字号:
普发改价管〔2023〕10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9月12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普陀区民政局:
你局《关于桃浦镇第一养老院调整收费的函》及所附材料收悉。根据《上海市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区保基本养老机构实际运营情况,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保基本床位
1、床位费
最高限价:五、六人间2200元/人·月;三人间2900元/人·月;二人间3600元/人·月。
2、护理费
最高限价:重度2500元/人·月;中度2200元/人·月;轻度1900元/人·月。
二、认知障碍照护床位
1、床位费
最高限价:三人间3300元/人·月。
2、护理费
最高限价:重度3300元/人·月。
请你局负责监督该院养老服务收费价格的执行,对已入住老人设置相应的缓冲期,原则上不少于3个月。同时落实好困难老人相关救助政策,并做好明码标价和宣传解释等工作。
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