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专门委员会和预算工作委员会

时间:2019-03-14 来源: 普陀区地方志办公室

  2017年,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健全国家权力机关组织制度”要求以及《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等精神,加强人大组织制度建设。1月,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设立法制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华侨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的决定。2月,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关于设立预算工作委员会的决定。健全和完善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机构,提升履职专业化水平,夯实加快推进新时代普陀民主法治建设基础。(杨欣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