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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44号代表建议意见的会办意见

区教育局:

孙建新代表提出的关于“我区民办学校的学费亟需提高”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我区民办教育的发展,适应了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丰富了教育资源供给、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教育需求,已经成为普陀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近几年随着教学成本的提高,我区民办学校逐渐进入发展的瓶颈时期,面临设施设备陈旧、师资队伍不稳定、多元课程发展后继乏力等严重问题,各学校要求调整学费呼声强烈。          

根据《上海市定价目录》,民办中小学学历教育的学费、住宿费标准属授权区县人民政府管理的政府定价事项。鉴于我区民办学校经营的实际困境,学费收入又是我区民办中小学维持正常教学的主要资金来源,根据合理补偿教育成本的原则,我委本年度将对我区民办学校学费进行调整,以促进民办学校持续良性发展。我们将以成本监审为参考,综合考虑供求关系,学校未来发展成本,社会接受度、周边区价格平衡等因素确定收费标准。

三月上旬各学校都提交了学费调价申请。我委按规定的价格核定程序,通过区教育局初审,委托第三方成本监审等流程,拟定了2018学年我区民办中小学学费标准核定方案,报区政府同意后确定。目前已完成价格核定工作。希望能通过价格机制帮助民办学校走出困境持续良性发展,做优普陀民办教育特色,进一步提高我区整体教育水平。建议区教育局密切关注社会舆情,协调好学校与学校之间、家长与学校之间的关系,并做好招生收费公示解释工作。

今后,我委将进一步加强政策把控,加强调研,综合考量学校办学成本,办学规模,居民收入水平,普陀区整体发展环境等诸因素,对民办中小学学费进行适时合理调整,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提案者时参考。

 

 

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4月12日

 

联系人姓名:孙鸿                        联系电话:52564588*3482

承办单位通讯地址:大渡河路1668号        邮政编码:20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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