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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两代表一委员”联合接待事项ZR003号的答复
索引号:
SY310107202102174
主题分类:
卫生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1-09-01 09:24:41
发文字号:
普卫健疾妇〔2021〕11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01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尊敬的蒋岳平代表:
由普陀区“两代表一委员”转来的联合接待事项办理情况表(事项编号ZR003)已收悉。您提出“特殊情况下是否能强制疫苗接种”的事项,区卫健委高度重视,回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区疫苗接种工作的关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六条“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居民,依法享有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权利,履行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义务。政府免费向居民提供免疫规划疫苗。”、第九十七条“非免疫规划疫苗,是指由居民自愿接种的其他疫苗。”,我区均按要求执行。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
2021年9月1日
联系人姓名:高 峰 联系电话:52564588—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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