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审查和清理】

时间:2021-01-13 来源: 普陀区地方志办公室

2019年,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年内,对5件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核,全部通过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会的备案审查;对18件区政府工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备案审查,其中6件在文件有效期、施行日期、解释权等方面不符合相关规定,区府办提出法制建议要求制定单位整改。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上半年对区机构改革涉及调整的规范性文件开展集中清理,清理重点是与机构改革后有关机构调整和职责调整不相符的规范性文件。经清理,区政府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15件,其中继续有效11件,拟修改3件,失效1件;区政府工作部门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35件,其中继续有效24件,拟修改3件,废止2件,失效6件。10月,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要求,对不符合现行开放政策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一次专项清理。经清理,未发现不符合现行开放政策的规范性文件,并报市政府办公厅确认。(顾剑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