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时间:2021-01-13 来源: 普陀区地方志办公室

2019年,为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由区政府办公室起草制定《上海市普陀区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规定》《上海市普陀区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规定》《上海市普陀区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规定》三项制度,规范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组织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镇梳理和申报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经审核后形成《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2019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规定凡是列入目录的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经过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必要时还需要经过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的程序。从而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区政府行政决策的质量。(顾剑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