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时间:2022-06-21 来源: 普陀区地方志办公室

2020年,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7个配套文件,结合区2019年出台的重大行政决策三项规定,完善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流程。组织各委办局、街道镇梳理和申报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经审核后形成《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规定凡是列入目录的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经过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必要时还需要经过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的程序。(杜相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