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时间:2019-04-01 来源: 普陀区地方志办公室

  2017年,区民族工作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中央和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妥善协调民族关系,营造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氛围。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以“八项服务”(为工作对象的生活、就业、就学、健康、居住、事业发展、维权及精神文化生活服务)为抓手,推动创建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镇、进园区、进楼宇、进宗教场所,推动创建活动向全区各单位、组织延伸拓展;协调区政法委、公安普陀分局、长寿路街道等单位,完成沪西清真寺开斋节和古尔邦节安全保障工作;组织符合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宣传活动,深入宣传“两个共同”(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和“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相互离不开)理念;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建立新疆驻上海工作委员会联席会议机制,发挥“两支队伍”(少数民族信息员和调解员)独特作用,化解涉及少数民族矛盾和纠纷,促进区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年内,长寿路街道获评第五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在国家民委网、市民族宗教网、《联合时报》《新普陀报》和《上海民族和宗教》上发表民族宗教工作信息70条,区民宗办连续多年被市民宗委评为信息工作先进集体。(赵琳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