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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统计局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要点

2017年是新一届区委、区政府的开局之年,是建设“科创驱动转型实践区、宜居宜创宜业生态区”和形成“一轴两翼”功能布局的重要一年。区统计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主动适应经济转型发展要求,积极推进统计制度改革,加强统计法制建设、统计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努力提高统计调查能力、数据处理能力以及统计服务能力。

一、2017年统计工作总结

(一)认真做好统计年、定报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年定报制度,按照“两提高一减少”的工作目标,即提高网上直报率、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减少数据误差率,扎实开展统计年定报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开展统计定报工作。注重抓好统计年报培训,组织集中培训10多批1000余人次,做到精心准备,严密组织,讲求实效,使参训人员明确年报工作要求,掌握填报内容、填报口径和填报方法,按时保质完成工业、商贸业、建筑业、房地产开发、工业能源、服务业能源、劳动工资、固定资产投资、交通运输、工业科技等15个专业、27类月度报表、35类季度报表统计任务。二是认真做好统计定报工作。切实抓好统计月报、季度制度落实,坚持把统计定报数据质量放在首位,采取专业定报分工负责、监督检查等有效措施,注意从数据源头抓起,发现问题、查明原因,及时予以纠正,严格按照报表制度要求审核、上报各项统计报表,确保数据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扎实开展各类专项统计调查。根据市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好各类专项统计调查。今年共组织开展非公有制领域人才状况、企业创新、采购经理指数、小微服务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跟踪调查工作、固定资产投资意向调查、月度劳动力调查、工业企业生产经营及景气状况调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样本调查企业用工情况、存量空置住房情况、妇女儿童状况监测、2017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等专项统计调查。

(三)加强统计法制宣传和统计执法检查。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加强统计执法检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一是认真学习贯彻新统计法。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上海市统计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坚持局领导干部带头学,统计干部原原本本学,努力增强依法开展统计工作能力。二是深入开展统计法规宣传培训。认真研究制定统计法规宣传教育方案,深入开展统计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在做好园区、企业统计法制宣传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三五学雷锋日”、“节能减排宣传周”等活动载体,加大全社会普法力度,营造诚信统计的社会氛围。积极开展全区统计干部法制培训,强化统计干部法治意识,努力提高统计干部依法开展统计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规范统计执法检查。按照市局和区政府要求开展“双随机检查”,全年统计执法检查83家,其中,开具法律事务告知书15家,责令整改3家。根据我区商贸企业较多、统计数据收集难度大等实际情况,重点开展贸易企业统计数据质量专项检查,其中,贸易统计调查单位自查485家,覆盖率达到91.0%;实地核查30家,核查覆盖率达5.6%。开展统计代报专项检查,进一步明确数据报送要求,规范代报程序。

(四)加强统计分析,改进统计服务。一是加强统计分析研究。完成工业、商业、房地产业等专业的统计分析报告以及本区人才状况、妇女儿童状况等专项调查报告,努力发挥统计辅助决策的职能。二是认真做好新型产业的统计工作。加强新经济形态统计方法制度研究,做好新兴产业统计工作,完成新经济统计方法和指标的专项课题研究。按照普陀区“一轴两翼”功能布局,认真做好重点地区的统计服务工作,逐步完善区域统计指标调查体系。三是认真做好““十三五””期间全区能耗总量与强度双控目标统计工作。密切关注全区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状况,认真做好全区能源消耗统计数据分析工作,分析能源数据异常变动原因,找出节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四是开通统计微信公众平台。为加强统计部门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交流,方便社会公众快捷了解经济发展运行状况,区统计局开通“普陀统计”微信公众平台,定期发布月度、年度统计数据,适时发布统计资讯、数据分析和政策解读,介绍统计工作动态和专业知识,拓宽统计普法宣传渠道。

 (五)加强统计工作基础建设。一是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根据市局普查中心下发名单,核查企业基本信息,定期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即时、动态更新和维护工作,确保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的准确,为做好统计工作奠定基础。二是加强统计队伍建设。认真抓好统计业务学习,在积极参加市统计业务培训的基础上,重点突出提高统计数据处理能力、统计分析水平、统计服务能力。通过专题会议、走访调查等多种方式,主动深入基层和企业,加大业务指导。年内,区普查中心被评为上海市统计先进集体,两人被获得上海市统计先进个人的表彰。

二、2018年统计工作要点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之年,也是普陀爬坡过坎实现突破的关键之年。区统计局要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推进统计制度改革,努力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统计辅助决策作用。

(一)认真做好2017年的统计年报和2018年统计定报工作。要在全面更新基本单位名录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统计年定报培训,切实做好2017年的统计年报工作和2018年统计定报工作,健全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确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二)有序推进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要求,抽调骨干力量,突出工作重点,规范开展普查各项工作,确保普查工作质量。通过真实可靠的统计数据反映普查工作成果,加强普查数据分析研究,形成专项课题研究成果。

(三)组织开展各类统计专项调查活动。根据统计调查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等特点,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强化责任落实,认真做好人力、经费等保障工作,全面完成各类专项统计调查任务,确保专项统计调查数据的真实、准确、可靠。

(四)强化统计法规宣传和统计执法。加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一系列面向社会公众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加大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推进统计执法检查常态化,促进统计信用信息管理规范化建设。

(五)努力提高统计分析和服务能力。加强新经济形态统计方法制度研究,改革创新统计调查方法,认真做好新兴产业统计工作。关注全区经济运行走势,探索建立统计数据信息平台,加强对全区重点产业发展态势、各项经济指标的监测分析,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进一步完善统计产品,提高《普陀统计月报》、《普陀统计手册》等编辑水平,规范“普陀统计”微信公众号发布工作,努力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六)加强基层统计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 进一步加强本市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委办发〔2017〕27号)和市统计局《关于加强本市区级统计工作的意见》(沪统字〔2017〕32号)文件精神,巩固统计基层基础,稳定街镇统计队伍,不断加强区、街镇、企业的三级统计网络建设。

 

 

 

                           上海市普陀区统计局

2018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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