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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节能减排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2016年节能减排工作总结

2016年是““十三五””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局之年,也是普陀区节能工作形势发生巨大变化、挑战与压力进一步呈现的一年。在市节能减排办的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普陀区根据全市关于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安排的要求,全区上下共同努力、迎难而上,有序推进各项节能减排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在市考核组对我区节能减排工作的考核中,连续三年获得“超额完成”评价。

(一)圆满完成年度责任目标

根据市统计局反馈数据,2016年我区单位增加值综合能耗同比下降4.91%,完成市下达同比下降3%的年度节能考核目标;综合能源消费量65.69万吨标准煤,同比下降0.78%,控制在年度指标范围内。减排领域完成市下达各项工作任务。

(二)节能减排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1、强化节能工作顶层设计

一是围绕上海市““十三五””节能减排工作要求、普陀区 “科创驱动转型实践区、宜居宜创宜业生态区” 建设目标,结合““十三五””节能减排工作形势,深化完善普陀区节能降碳““十三五””专项规划,并完成发布。二是围绕市政府下达的年度节能目标和任务要求,统筹考虑节能减排工作面临的新形势,科学制定全区节能减排总体目标任务,召开全区节能减排工作推进大会,区领导对全区节能减排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三是根据各部门的职能,对工业、商业、建筑业、旅游业、教育系统、卫生系统等重点用能领域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并下达至各责任部门,抓好各个领域节能工作,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四是加强对重点企业的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印发了《关于2015年度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和《关于下达重点用能单位2016年节能目标的通知》,进一步要求各重点用能单位挖掘用能潜力、加强节能管理,在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的同时,兼顾社会责任,提高节能水平。

2、推进桃浦地区转型发展

桃浦地区作为全市重点推进的转型发展示范区,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指导下,紧密围绕“三个基本完成”目标推进重点工作。一是对标一流推进规划编制,新一轮控规于2016年5月获批,围绕“三个示范”目标统筹推进,完成智慧城市顶层设计、海绵城市、综合管廊等26项专项规划编制。二是快稳结合开展土地收储,核心区土地签约面积达到3500亩,收储面积比例达到80%,推进重点清退地块工作,完成橡胶总厂、万润酒店用品市场等清退。三是分期有序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完成第一期、第二期产业结构调整专项122家重点企业调整,推进第三期重点企业调整。加强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定实施细则。严格执行桃浦地区产业项目准入评估,累计完成49家企业准入评估,对其中13家不符合区域规划要求的企业进行了劝退。四是围绕重点加快生态建设,以“2017年基本完成中央绿地建设”为目标,加快推进中央绿地方案深化等各环节工作。根据2016年启动10幅地块治理的计划稳步推进污染治理,北方停车场等地块健康风险评估和修复技术方案通过专家评审,污染土集中处置中心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营,再生资源中心和分布式能源站工作任务书启动编制。

3、挖掘产业领域节能潜力

一是推进产业节能项目实施,支持上海造币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实施节能技改项目,带动项目投资总额近5000万元,实现年节约能耗1710吨标准煤。二是落实清洁生产工作推进,组织朗盛(上海)颜料有限公司申报市级清洁生产项目,桃浦污水处理厂完成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上海印钞有限公司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三是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推动农工商超市(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能耗在线采集系统建设,21家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数据已实现在线采集,对上海造币有限公司等5家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计量审查。四是发挥科技公共服务平台作用,上海电机系统节能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20余家上下游企业联合攻关,开展“符合IE4效率等级电动机系列产品”开发,并被列入工信部“能效之星”目录。五是推进合同能源专业服务机构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帮助节能服务机构与用能企业进行对接。

4、加强建筑领域节能管理

一是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节能,共完成公建改造10.17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利用4.23万平方米、既有大型公建能源审计5栋、能耗公示3栋、既有大型公建新增安装分项计量装置15栋,全面完成市下达建筑节能任务目标。二是加强建筑能耗源头管理,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执行65%节能设计标准并审图通过,建筑节能备案率达到100%,竣工节能住宅项目60个、建筑面积43.67万平方米,节能公建25个、建筑面积74.75万平方米,引导天安阳光广场等9个项目申报一星、二星绿色建筑,共涉及建筑面积116万平方米。三是探索建立区分项计量运维管理体系,不断提高既有大型公建分项计量装置安装覆盖率,建立健全分项计量装置安装和新建大型公建分项计量竣工验收制度,完成4栋新建建筑接入区级能耗监测平台,在市对我区13个在建项目分项计量装置以及能效测评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中获得好评。四是推进装配式建筑与全装修住宅工作,继续在土地出让环节对住宅项目落实装配式和全装修要求,完成装配式建筑项目4个,建筑面积34.97万平方米,全装修住宅项目2个,建筑面积19.59万平方米。五是与市建科院联合开展“基于公共建筑分项计量装置安装及数据上传关键技术研究”课题调研,完成调研报告初稿。

5、发挥政策法规引导规范作用

一是制定发布《普陀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细化资金扶持项目类型,适度调整各类项目资金扶持力度,进一步规范资金申请、审核、拨付程序,并完成配套公开发布的图文版政策解读,开展政策宣传培训。二是根据修订后的专项资金政策,做好年度专项资金的安排,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申报项目的节能量和相关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对节能技改、节能产品应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领域的24个项目进行支持。三是发挥科技资金对节能减排的促进作用,2016年扶持涉及节能领域的科技项目121项,投入财政资金340万元,带动企业投入2.3亿元。四是开展对能效标识产品的集中执法检查,对过度包装产品组织专项抽查;贯彻包装物减量法律法规,结合春节、元旦、国庆节等节日计量专项检查行动开展执法检查,对9家单位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督促整改。

6、强化污染减排和环境建设

一是全面推进第六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排放企业专项整治等16个项目;编制并实施普陀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完成制定整治黑臭河道计划方案、“十小”工业企业排查和取缔等8个项目;继续实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完成163家汽修企业喷涂车间全密闭改造等17个项目。二是推进结构减排工作,完成上海和黄药业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的关闭工作,共计减少COD排放57.1吨、减少氨氮排放2.44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402.39吨、减少氮氧化物排放87吨。三是严格执行“批项目、核总量”制度,通过严把项目准入门槛等措施,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2016年全年新增的2家企业,年化学需氧量总量控制在0.042吨、氨氮总量控制在0.008吨。四是加强日常监管,对上海印钞有限公司等企业排放废水进行检测和现场监察,无超标、违法排放现象,督促桃浦污水处理厂改进废水消毒处理设施,确保污水大肠杆菌排放达标。五是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完成新增生活垃圾分类8.19万户,推进绿色账户8.23万户,均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六是大力推进绿化建设,新建绿地25.39万平方米,种植行道树1053株,完成立体绿化3.08万平方米,完成公共绿地调整改造11.14万平方米。

7、开展节能相关宣传与培训

一是开展节能降碳相关宣传,以“节能领跑,绿色发展”为主题,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暨全国低碳日活动,在普陀区同心广场开展创建“绿色节能环保”展示馆揭牌系列宣传活动,多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二是加强节能政策与技术宣传培训,组织开展工业、商业、生产性服务业、办公楼宇等领域多场企业节能系列培训,做好市、区两级节能相关政策宣传和新兴节能理念及措施推介,引导企业结合自身特点、引进节能技术、争取财政扶持。三是开展大型公建分项计量培训,对象覆盖接入能耗监测平台的既有建筑和即将接入的新建建筑相关人员,组织开展医疗建筑能效提升培训会,促进医院深入发挥分项计量系统作用、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四是召开公共机构能耗数据统计培训会,针对公共机构能耗监测短板,组织近150家教育系统公共机构相关人员参加,进一步强调能耗统计的重要性、直报平台系统操作和数据报送工作要求。五是在真如镇街道同心家园建立普陀节能环保低碳发展服务站,展示生态、节能、环保先进技术与理念。

8、推进公共机构和试点项目引领

一是系统推进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开展公共机构用能单位名录梳理,落实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培训,加强节约用水、节约用电制度落实,加强公共机构工程项目全过程节能监督管理,组织机关大院油改气项目专家论证,在机关大院建设2个电动汽车分时租赁点位,建成充电桩20个。二是圆满完成曹杨街道南梅园社区全市首批低碳社区试点创建工作,严格按照创建方案落实各项软硬件建设,并探索形成“分龄低碳”管理模式、社区温室气体排放排查和首例居民区公共区域分布式光伏项目经验,在现场评审中获高度评价。三是积极推进真如地区申报创建全市第二批低碳发展实践区,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反复沟通优化创建方案,明确了构建绿色交通脉络、打造低碳文化品牌等建设目标,排定了西站低碳示范工程、特色交通示范工程等一系列重点项目,方案在评审中获认可。四是继续开展绿色创建系列活动,启动朝春中心小学、铜川学校和华师大附幼国际生态学校创建,指导凯旋华庭小区开展上海市安静居住小区创建,指导明捷万丽酒店开展金叶级绿色旅游饭店创建,开展区级环保绿色小区创建。五是做好新能源项目管理服务工作,全年完成企业主体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并网验收1项、个人光伏项目32项,并网容量共243.28KW,完成市下达的50KW工作目标;首次开展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转报,全区完成57个公共充电桩项目,共建成364台交、直流充电桩。

二、2017年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

2017年是普陀区推进““十三五””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一年,我区节能减排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市节能减排办的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区情实际,强调数据价值挖掘和精细化管理,注重发挥各类主体作用,着力抓好目标责任落实、存量增量评估、产业领域节能、建筑领域节能、公共机构节能、污染减排治理、政策法规落实、低碳环境营造等八方面工作。

(一)围绕节能指标分解下达,强化目标责任落实

根据““十三五””节能目标要求和节能降耗工作面临的新形势,2017年,市下达普陀区节能目标为:单位增加值综合能耗下降3%,综合能源消费量增长率控制在4%之内。减排目标为完成市下达指标。

2017年,全区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各项节能指标将同步分解至各领域职能部门和街道、镇,严格落实奖惩机制,合力推动全区节能减排工作。具体指标见附件,分工安排如下:

1、各街道、镇明确负责科室、安排专职人员,做好区域内用能单位的服务、管理和用能统计相关工作,监督、引导重点用能单位加强用能管理、推进节能改造,做好节能减排相关宣传、培训和创建工作,确保完成责任目标;

2、区商务委、建管委、旅游局等部门负责做好工业和商业、建筑楼宇领域、旅游业等重点用能领域的节能减排管理服务工作,确保完成责任目标;

3、区机管局牵头教育局、卫计委、文化局、体育局、各街道、镇开展机关、各类公共机构用能管理服务工作,确保完成责任目标;

4、区环保局牵头做好减排领域相关工作,确保完成市下达减排指标。

此外,各重点用能单位加强用能管理和节能技术应用,积极完成节能指标。

(二)分类梳理能耗存量增量,量化能耗发展趋势

在区节能降碳““十三五””专项规划研究基础上,进一步深入研究全区能耗存量、增量趋势,在重点区域“脱胎换骨”转型发展的背景下,为后续节能工作提供量化依据。一是梳理全区土地收储、出让、项目建设情况,根据建设项目体量、功能、建设进度和设计、施工标准,对标同类项目和相关标准,评估项目建设期间和投入使用后能耗水平。二是以桃浦科技智慧城为重点,结合区域产业功能定位,梳理““十三五””期间新增楼宇、园区载体投入使用时间、招商引资进度,评估产业导入带来的能耗量和能耗强度影响。三是对全区工业、商业、旅游饭店业等领域能耗达到一定标准的用能单位进行分类梳理,选择重点、分步实施调研和能源审计,摸清企业能耗趋势和节能潜力,形成各领域用能单位分类管理的基础清单并不断进行深化。

(三)推进重点地区转型发展,挖掘产业节能潜力

一是围绕桃浦地区“两个基本完成”目标,全力推进土地收储,在完成土地签约基础上,积极推进腾房交地,确保后续项目土地供应;着力推进中央绿地建设,北三块力争基本建成,实现中央绿地“形态初现”,南三块全面开工。二是围绕桃浦地区城市转型生态综合修复示范打造,加快推进污染治理,力争完成604等6幅地块污染治理,启动实施608等5幅地块污染治理,继续加强地下水修复治理工作,推进综合管廊建设,力争完工3.67公里一期项目。三是进一步加大桃浦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快推进一、二、三期产业结构调整专项涉及的重点企业调整,力争完成一、二期并进行验收。进一步明确产业功能定位,着力培育符合产业导向的企业,推动桃浦地区产业升级。四是严格做好桃浦地区项目准入和全区物流业项目准入评估工作,对不符合区域产业发展相关要求的项目予以劝退。五是加强对重点用能企业监督管理,根据能耗统计数据及时对用能异常企业进行走访,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引导其加强用能管理体系建设、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六是加强重点企业能源计量工作建设,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体系,配合市级部门做好企业接入重点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相关工作。

(四)加强源头控制过程管理,全面推进建筑节能

一是加强建筑源头节能管理。按照相关规定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展节能审查,将节能审查相关文件作为项目开工建设的前置性条件以及项目过程管理的重要依据。全面执行本市65%节能设计标准,严格落实市下达装配式建筑和全装修住房相关工作要求。二是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探索制定“星级+X”的普陀特色技术体系,推行绿色施工、绿色运营,积极创建桃浦科技智慧城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三是进一步提升区级能耗监测平台功能,逐步推进本区规模以上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分项计量装置安装工作,初步建立普陀区分项计量运维管理体系,选择重点楼宇探索实施水、气分项计量装置安装工程,实现全能源计量。四是开展能源审计,结合能源审计成果,重点引导区域内高能耗楼宇实施节能改造,积极落实市下达既有建筑改造任务,鼓励业主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五是对一定规模以上政府投资工程、大型公共建筑、市重大工程,全部实现设计、施工阶段BIM技术应用,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的能力建设,不断促进BIM技术、绿色建筑和建筑产业化融合发展。

(五)夯实公共机构数据基础,探索发挥表率作用

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共机构能耗报送平台功能和管理机制,对填报单位、主管部门落实奖惩机制,加强能耗数据报送人员配置和培训,显著提高平台数据上报率和准确率,做好数据月报、季报、年报及其分析,形成公共机构节能的数据支撑。二是探索实施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对能源利用状况作深入分析,挖掘节能潜力,结合能源审计,推进对高能耗、高污染设备的升级改造,在前期研究论证的基础上,适时启动机关大院油改气改造项目。三是梳理公共机构场地资源,探索推进实施分布式光伏项目、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项目。四是引导支持医院、学校、文体场馆等公共机构用能单位开展节能改造和低碳创建工作。

(六)严格控制各类污染排放,提升区域环境水平

一是全面完成第六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7大领域70个重点项目,有序开展第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编制;全面完成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推进能源、产业等6大领域33项重点工作,持续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继续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现年内基本消除区域黑臭水体,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二是贯彻执行“批项目、核总量”制度,严格控制工业污染物增量,新建工业项目必须核定主要污染物增量,增量指标在本区产业结构调整、产品升级、污染物深度处理等工作所削减的总量中获得。三是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及绿色账户工作,发挥绿色帐户社会化服务机制功能,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及绿色帐户推进工作完成市下达年度指标。四是推进绿化建设,计划新建绿地50万平方米,调整改造公共绿地10万平方米,种植行道树1000棵,新建立体绿化3万平方米,创建2条市级林荫道。

(七)发挥政策引导撬动作用,加强相关法规落实

一是做好《普陀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政策宣传工作,不断提高节能相关政策知晓度,重点引导重点能耗企业、能耗增长显著企业实施节能项目。二是强化专项资金管理,优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流程,加强项目第三方审核深度,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三是加强用能单位节能管理人员、一线人员节能业务培训,搭建节能服务机构、用能单位交流平台,促进供需对接,提升节能减排工作能力。四是加强能耗统计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加大数据填报质量核查力度,对问题数据企业加大走访力度,对未能履行统计相关法定义务企业开展统计执法。五是对区内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计量审查,以建立能源管理体系、科学配置能源计量器具为抓手,以严处过度包装违法行为为手段,把节能减排工作做实。

(八)以低碳示范建设为引领,营造全区节能氛围

一是做好南梅园低碳社区试点建设成果深化和经验推广,在低碳社区建设基础上,进一步丰富低碳社区内容,做好硬件改造后续的运维和使用,在全区范围内挖掘更多社区低碳建设潜力,组织申报创建全市第二批低碳社区试点。二是继续推进真如地区低碳发展实践区创建工作,根据市级部门工作要求,做好建设方案的深化和项目落地,以低碳发展提升真如地区功能品质。三是继续推进国际生态学校创建、安静居住小区创建、绿色旅游饭店创建等工作,力争在全区各行业、各领域不断涌现低碳发展示范。四是结合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活动,举办形式多样的低碳宣传活动,倡导全社会共同践行低碳理念。五是促进新能源项目落地,梳理资源、加强引导,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电动汽车公共充电桩项目建设,完成市下达规模任务。

附件:2017年度节能工作目标责任安排




                                                                                    上海市普陀区节能减排办公室

                                                                                           2017年5月4日

普节减办1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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