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普陀区物价局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要点

  2015年是全面深化价格改革的关键年,是全面实现““十二五””规划的收官年。区物价局在区发改委党组领导下、在市物价局的业务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立和完善市场价格管理机制,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2015年物价工作总结

(一)认真做好价格基础工作,致力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1、改进监管方式,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工作。根据《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的通知》(沪价费[2015]6号)的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费许可证及年审制度,实施收费单位情况和收支状况报告制度,强化收费公示制度。年内对全区历年来核发的行政事业性单位收费许可证进行了梳理,完成已核发156家行政事业性单位的收费许可证的清理和注销工作。同步建立了收费单位情况和其收支状况年度报告制度。要求各收费单位继续利用收费管理系统平台,在网上填写《上海市收费许可证收费统计表》,做好收费统计和上报工作。

2、推进依法行政,做好行政审批改革各项工作。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和“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有序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责任清单的清理和编制工作,基本完成区物价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责任清单(初稿)的编制。根据区审改办的要求,年内完成涉及价格管理的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的编制工作。开展2015年度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监督检查和行政审批证件监督检查工作,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各项措施落实,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事项。

3、强化收费公示,做好区域清费减负工作。强化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和收费公示制度。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会同区财政发布《上海市普陀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15年版)。围绕市局有关文件精神,完成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取消的涉及我区人社、教育部门的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清理工作。降低、免征部分小微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一步强化收费公示工作,要求各单位通过政务网站或收费点张贴等方式对外公布,便于社会监督。

(二)加强物价监测管理,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

1、贯彻市局要求,认真组织价格培训。认真执行价格数据报送相关制度和要求,采取切实措施,努力提高区域内商品采价工作质量。先后二次组织开展区价格监测点单位采报价人员业务培训,传达市局文件精神,规范采价工作标准,有效提高数据报送的及时性和正确率。

2、跟踪市场价格,加强市场价格监测。认真做好每日57种重点主副食品价格监测,每旬14种家庭耐用消费品及建材类价格监测,每月15种小农产品、19种家庭日用消费品及房地产价格监测。全年开展各类价格监测320余次,做到监测数据报送及时,准确率达100%。此外,根据市成本调查队要求,认真做好春节、国庆期间主副食品监测和数据报送工作。

3、落实比价制度,主动做好价格信息发布。根据市成本调查队要求,每月开展超市商品价格信息专项公布工作。对区域内采价点单位(商品市场)的民生食品或日用品价格进行采集和比价,依托“上海发布”平台每周三次公布本区的主副食品价格信息。传统节假日增加报送主副食品价格信息的频率和时令食品的价格信息。

(三)关注服务民生,不断提高价格服务水平

1、深入调查研究,为制定政策提供依据。对首批十家列入保基本范畴的街镇养老机构开展收费情况调研,为制定本区养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出台做准备。开展本区15户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的收入支出情况调查工作。参与市物价局关于修订上海市公共停车场库机动车停车收费的调研工作。配合市物价局开展游览参观点门票收费变动的调查工作。

2、关注价格变化,开展价格动态分析工作。根据工作要求,定期对收集到的价格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并撰写价格数据分析报告。主动跟踪市场价格动态,及时掌握并上报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情况,为政府经济决策提供数据支持。全年完成市场调研价格监测分析和预警报告84篇,市场价格信息简报12期。

3、强化价格服务,妥善处理价格矛盾和纠纷。认真做好“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单办理和来电来信来访咨询价格政策解答工作。全年办理“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单8件,来电来信来访咨询51件,办结率100%。牵头协调处理长风8号雅士名邸小区因停车收费涨价引发的群体矛盾,会同市区相关部门积极快速协调解决小区居民反映停车收费涨价问题,经过多次沟通协调,开发商已降低停车收费涨价幅度,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激化。

4、增强民生意识,切实履行收费管理职能。一是根据上海市教委、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各类学校代办服务性收费的有关要求,会同区教育局做好新学年开学前的教育收费公示工作。二是严格依据民办学校的生均成本,做好进华、培佳二所民办学校的学费标准调整和11所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备案工作。三是做好各类学校日常收费信息动态管理,建立收费台账。四是根据《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区宜川、桃浦两家新建保基本养老机构服务收费标准进行了核准。五是对荣和家园、安居金祁新城二期及荣和怡景苑部分廉租住房租金价格进行核准。

5、服务菜篮子工程,认真做好电价补贴工作。根据市物价局、市畜牧办有关菜篮子工程优惠电价补贴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区养殖企业的实际情况,按照电价补贴方案,认真做好区内养殖企业调查、登记、征求意见和核算等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我区的菜篮子电价补贴工作。

6、增强服务理念,扎实开展涉案价格认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认证中心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价格认定规定>》的通知精神,牢固树立价格认定服务理念,扎实开展涉案价格认定工作,积极配合我区公、检、法等司法系统,严厉打击各种犯罪行为。2015年,我区共完成涉刑案财物价格认定486件,鉴定总案值2963.43万元;涉纪财物价格认定1件,鉴定案值0.53万元。

二、2016年物价工作要点

2016年是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项任务的关键年,是实施区““十三五””规划的开局年,是加快推进“科创驱动转型实践区、宜居宜创宜业生态区”建设的起步年。区物价局要紧紧围绕服务中心、服务大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推进市场价格改革,在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一)深入推进市场价格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市场价格改革的相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本区价格改革工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二)规范完善价格管理机制。会同区财政局编制发布《上海市普陀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16版)》,推进政府定价项目清单化,确保定价目录之外无定价事项。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落实《上海市定价目录》授权区县价格管理事项,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对社会影响重大特别是与民生紧密相关的商品和服务,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和部门制定行为规范和监管办法。

(四)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和分析。认真做好区域主副食品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工作。积极开展市场价格调研,加强价格信息分析研究,每月编辑发布一期价格信息简报,更好地服务民生、服务宏观经济政策调控。

(五)认真开展价格政策培训和价格认证工作。积极开展价格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培训,认真做好来电来信来访价格政策咨询服务活动,认真处理价格改革中出现小区物业收费、停车收费等民生价格矛盾。扎实开展价格认证工作,积极配合司法系统严厉打击各种犯罪行为,更好地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月26日



验证码

全部评论

特殊稿件右侧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