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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发改委2012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

       根据《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2年度推进依法行政情况报告的通知》(普府办[2012]89号)精神,区发改委紧紧围绕依法行政报告的主要内容,认真梳理总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1、开展治理和规范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市监察局、市发改委等六个单位的联合发文的文件精神,成立了由区监察局、区发改委等六个单位组成的联席会议,负责整体部署、协调推进我区开展治理和规范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完成我区46家行政主管部门专项治理自查指导工作,并对填报的254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团(不包括医院和学校)的自查材料进行核对汇总,对其中有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的61家单位(不包括社团收取的会费)收费项目进行认真核对。

       2、积极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严格按照市物价局的工作要求,对21个系统148家领取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的单位开展了年审。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收费数据的网上直报、收费项目梳理、收费行为审验等工作。2011年我区收费总额为26235.25万元,比2010年增加77.71万元,增幅0.3%。按收费性质统计:行政性收入5084.91万元,同比下降20.13%;事业性收入12493.52万元,同比上升6.01%;经营性收入8778.82万元,同比上升8.02%。

       3、认真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在认真梳理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基础上,我们结合本区的收费情况,与区财政局编制了《普陀区2011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经区政府同意后向社会进行了公布。结合年审完成了市财政局、市物价局2012年1月取消的涉及我区教育、卫生、公安、住房等系统的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降低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清理工作。督促收费单位做好已收费用的清退、新的收费项目标准的公示,及时做好《收费许可证》的调整和注销手续。

       4认真履行收费管理职能。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上海市幼儿保育教育费、代办服务性收费等三个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会同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制定《普陀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和《关于普陀区幼儿园收取保育教育费代办服务性收费等事项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收费行为。完成我区苏州河游览收费标准的告知性备案工作。认真指导收费单位做好成本核算,督促收费单位按照上海市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做好门票价格的优惠措施。认真审核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5、规范我区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的收费工作。会同区政府办公室、区财政局认真研究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问题。从既要减轻财政负担,体现政府信息资料的严肃性,又要强调政府为民服务、便民意识的角度,确定了在信息公开受理量较多的区档案局、区房管局、区公安分局等13个单位增加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项目,并及时为这些单位办理了收费许可证的项目注册手续。

        6、加大依法行政工作力度。开展机动车安监机构收费行为、道路清障施救牵引服务收费、教育收费、旅游行业价格行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等专项检查。积极参与市物价局开展的售后公房物业服务收费情况的调查工作以及关于调整小区物业收费、游览参观点目录编制的讨论和研究工作。开展区县统计局规范化建设和全区统计人员进万家企业一套表工作统计执法检查。

       7、加强投资项目管理。优化完善产业项目审批流程,制定出台了《普陀区发改委产业项目行政审批流程优化工作实施细则》。牵头研究制定了本区《普陀区区级建设财力项目管理办法》和四个配套管理子办法,并组织全区有关部门开展培训。围绕“制度+科技”的要求,开展项目储备库的建设和咨询中介库的招标工作,启动区级建设财力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8、开展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各科室的创建责任、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25类30余项依法行政制度。二是推进工作实践。申报工作案例、重点项目、法治课题各1项。三规范工作台账。开展“四个有标准化建设”即“工作有计划、执法检查有记录、立案调查有台账、信息公开有目录”。2012年区发改委确定为首批“上海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二、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1、加强学习教育,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观念。认真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化法制学习教育,推进“六五”普法工作,加强行政强制法学习培训。建立会前学法制度,利用双周五全委学习会时间,定期安排法律、法规、政策等学习宣传教育的内容,做到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切实增强依法行政观念。

       2、完善执法机制,切实规范依法行政的程序。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有计划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严格执行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重大决策征求意见、依法行政考核、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和定期清理、行政执法检查备案、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政务信息公开、领导班子干部学法、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等制度。规范物价、统计执法程序,明确检查办案、调查取证、案件审理等有关程序和规定,确保执法依据清晰、主体明确、程序合法。

       3、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履行价格统计管理职能。一是进一步理顺和规范各类收费行为。积极推进清费治乱减负工作,严格控制新增(调整)收费标准的审批。规范经营服务性、中介服务收费行为,建立收费公示制度和收费监管制度。加强公益服务性收费管理,对重点项目开展成本审核,完善学前教育收费、高中代办服务性收费收费管理。二是开展价格执法专项检查。组织开展收费专项检查和民生价费检查,继续查处不正当价格行为,加强对零售商价格行为监督检查,维护市场正常的竞争秩序。按照市统一部署开展教育收费检查、医药价格检查,重点查处政府定价乱加价、乱收费行为。开展2013年度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工作,加强对已取消收费项目的监管。认真处理好价格举报查处工作,建立完善价格举报、价检统计网络平台,制止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三是规范依法统计工作。围绕服务中心、服务大局,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积极履行管理职能,集中力量重点查办节能降耗、服务业、民生领域的统计违法行为,努力为区域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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