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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物价局2011年工作总结和2012年工作思路

2011年工作总结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我局紧紧围绕价格宏观调控首要任务,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发挥价格职能作用,强化价格监管,规范价格秩序,安定群众生活,着力解决民生价格问题,着力夯实价格工作基础,为区域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加强市场价格监测监管,稳定市场价格和秩序

年内共完成主副食品、工业消费品、存量房等各类价格监895次。强化市场巡视和应急监测预警,把握市场价格运行态势,共完成了涉及大米、鸡蛋、家电等商品价格的市场价格专题调研、简报和监测分析报告51篇。全年共开展价格监督专项检查12项,受理价格举报100多件,派出检查人员500人次,现场责令改正50次、发出整改通知书2份、提醒函5份,清退多收款项8宗共9.7万余元,有效维护了市场价格秩序。

1、加大蔬菜市场监测监管力度。年初由于市场流通环节成本上升及冰雪天气造成蔬菜价格上扬。我局紧急采取措施平抑蔬菜价格。一是强化蔬菜价格信息发布。把曹安批发市场作为重要监测点,对27种主要蔬菜品种平均批发价格及产地进行监测,与区商务委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从而做到了蔬菜价格透明化,起到了稳定菜价的作用。二是对蔬菜价格等实行每日监测报告。对华联吉买盛曹杨店、桂巷菜场等大型超市和农贸市场的30多个主副食品进行价格监测。及时掌握猪禽、肉制品、粮油等重要农副产品和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求、价格变动情况,加强预警能力建设。三是开展农贸市场的重点检查、巡查工作。我局会同有关部门召开了区43家标准化菜场经理提醒告诫会议,联合区职工物价监督分站分别对永昌新湖、永昌真西等菜市场进行重点检查。委物价检查所出动100人次,对农工商、曹安市场等20家大型超市、农贸市场开展价格巡查,严厉打击价格欺诈、串通价格、哄抬价格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2、积极应对抢盐风波。由于对日本地震后续事件的恐慌,及江浙地区抢购食盐的连锁反应,造成食盐市场供应货源紧张,价格上涨,居民来电反映集中。我局得知市场动态后,在第一时间深入各批发市场、农贸集市,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我区食盐市场价格监管。对曹安市场等进行了价格专项检查。专门派出一名检查人员在销售现场监督,在公安和市场人员的配合下保障了有序供应。充分利用价格举报热线加强引导。妥善受理食盐价格举报,做好市场疏导,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和传言,引导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

3、有效规范大型超市价格行为。按照市“规范价格行为、推行明码实价、教育规范为主” 的会议精神,对区域农工商、家乐福、世纪联华、沃尔玛、乐购等21家大型超市进行检查,规范其价格行为。根据央广电台曝光津、京及沪联洋等家乐福超市存在商品卖价高于标签价格的情况,组织对区域内三家家乐福超市(万里、武宁、真北)进行检查,对规范标价上存在的一些问题,督促加以改正。区价格协会也对我区20余家大卖场(超市)开展了以《价格法》为核心内容的相关政策法规培训,使“低标高结”这一超市中普遍存在现象得到了遏制。进行了“平安市场”专项检查。根据《2011年上海市“平安市场”检查验收实施方案》,对位列区“平安市场”创建先进单位的上海红星美凯龙家居装饰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月星家居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实地检查和验收考核。

4、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建立和维护公开、公正、透明的市场价格程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根据市发改委统一部署,我区贯彻落实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对区域内5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人进行政策培训,要求公开楼盘基本信息、价格和收费等信息,并组织对区域内20多家销售楼盘进行专项检查。

5、组织开展区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大检查。由价格协会牵头组织了全区骨干医药公司和全部医疗卫生单位,开展了二天集中政策培训,邀请市发改委的有关同志来讲解政策,解答疑问,相关单位普遍提高了认识,积极配合检查,主动自查自纠,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根据所有药品执行“零差率”的要求,区物价检查所对区5家药品经营公司及其附属经营网点15家,及区属全部卫生服务机构21家单位销售药品情况进行了检查。

6、积极开展教育系统收费专项检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及《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开展本市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对我区以民办幼儿园、中小学校为主的教育系统单位共计32家进行了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二、发挥价格职能作用,加强收费管理

1、进一步做好清费治乱及年审工作清理涉及我区房管局、公安、劳动等11个系统、138家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取消和停止征收的项目为39项,降低项目8项。积极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对25个系统168家单位《收费许可证》、128家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收费备案册》开展年度审验。与区财政局编制了《普陀区2011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并向社会进行公布。

2、加强教育收费管理。制定并下发了《普陀区2011学年教育收费管理办法》。完成示范性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审核工作。加强对民办非学历教育收费管理,认真做好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备案。完成了玉华中学的收费标准的核定工作。对104所进入教育配送中心的学校、34所自办食堂的学校供应学生午餐价格进行核定。完成了宜川中学、曹杨五中等9所学校10批次的学生校服价格审核工作。

3加强民营医疗机构收费管理。与区卫生局联合召开我区49家民营医疗机构的负责人会议,明确医疗收费备案程序和收费工作要求,布置收费自查以及按新要求重新备案收费目录和标准的工作,进一步规范民营医疗机构收费行为。

4、严格审核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完成了4个商品房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核定工作。对3个超标准楼盘的物业服务成本进行预审,并参与了市物业协会的超标准认证,最后予以确认。

三、规范鉴证程序,提升价格鉴证服务质量

加强服务窗口建设。中心遵循“依法、公正、科学、合理、保密”价格认证五原则,提供高质量的价格鉴证服务。年内中心共出具各类价格鉴证结论报告1537件,鉴证案值1067万元;其中:涉案物品价格鉴证647件,比去年同期增加13%,鉴证案值779万元;道路交通事故物损评估890件,评估案值288万元。在完成的各类价格鉴证业务中,做到无投诉、无复议、无行政诉讼。为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办案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和依据。

四、积极开展各类调研,提高价格分析水平

1、深入开展标准化菜市场成本调查和价格调研工作。对高陵路、真西等菜市场管理收支情况、农产品的批零涨幅和价格波动等情况进行调研。分析市场价格波动的原因,研究降低市场摊位费和其他成本费用的途径。我们提出的有关增加供应渠道、清费减负等建议也被区政府采纳,为稳定市场供应,平抑蔬菜价格起到了积极作用。

2、积极开展小区物业服务成本调研。为配合新修订的《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等价格管理政策出台,按照市物价局的布置,对5个居住小区2005年至2010年的运营情况,分别从人员成本、物耗、能耗等几个方面进行调查,形成调研报告,为理顺物业收费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完成了讨论稿的意见汇总,及时上报市物价局,并与市物价局就物业收费标准的调整和涨幅相关事宜进行多次研讨。

3、开展街镇托儿所收费标准的调研。为推进我区托儿所良性发展,在对五个街道镇的8个托儿所收费状况进行调研的基础上,与区财政局、教育局以及相关街道镇幼托中心进行沟通与协调,争取区财政对托儿所的支持,缓解托儿所的收费矛盾。

4、开展低收入家庭的生活情况调查。坚持每月对15户困难家庭的收入支出数据进行采集,每季度汇总并进入数据库,年度数据计算并撰写分析报告。

五、重视举报信访工作,化解价格矛盾纠纷

年内处理投诉举报咨询案件301件,其中价格投诉举报的54件、价格咨询和反映问题的近247件,办结率100%。涉及的行业主要超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停车收费、医疗收费、药品价格和教育收费等民生价格方面,其中反映超市、卖场“低标高结”现象较为集中。建立了举报回访制度,不断提高举报处理质量。

配合区信访办接待处理群众集访事件,有效地平息了围在机关大门的数百名水产市场摊主上访可能激化的矛盾。特别是“食盐”风波时通过信访接待窗口,在接受投诉反映的同时,反复向群众正面宣传,为稳定人心,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起了积极作用。积极配合市物价局完成行政复议工作,妥善处理建德花园郁金香苑行政复议事宜。积极配合市物价局完成我区郁金香苑小区的行政复议工作,通过实地走访,多次与物业、与业主的进行沟通,并帮助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制定整改方案,积极化解小区业主与物业的矛盾,维护社区的和谐与稳定。

 

2012年工作思路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价格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重点工作,以稳定物价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稳价安民的长效机制(稳物价、推改革、强监管、建机制),不断提升价格工作水平,为促进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一、进一步做好价格监测预警工作根据国家发改委下发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调整监测内容,优化监测网络,做好主副食品价格监测、城市居民日用工业消费品价格监测、房地产价格监测和建材(胶合板)价格监测。继续加强价格监测调查巡视工作,加强与监测点的沟通协调,努力提高监测数据质量。继续加强价格变动情况调查分析,重点做好居民生活必需品和市场主副食品价格波动情况的调查研究,及时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建立健全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制度,配合市物价局做好新闻官方微博(上海发布)主副食品价格采集发布工作,进一步推动价格信息进社区工作。

二、加强民生价格收费管理按照市统一部署,配合做好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管理办法的出台,适时调整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规范住宅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加强教育收费管理,根据新出台的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指导我区幼儿园做好政策落实。切实抓好对2011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审核,坚持做好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清理。

三、加大价格检查执法力度开展行政机关经营性收费、银行收费、牵引收费、幼儿园收费和医疗卫生价格等重点领域专项检查和整治。加强电视购物、网络商城等新兴商业业态的价格监管。加强重要时段的市场巡查,突出对生活必需品、旅游服务等行业的价格检查,积极防范应对价格异动。加大反价格垄断执法宣传力度,配合做好涉及我区的反垄断情况的调查处理。完善明码标价制度,逐步建立健全明码实价工作机制和长效机制。结合“平安市场”工作,有步骤、有计划地推进农贸市场明码标价工作。

四、拓展价格认证工作领域继续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拓展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领域,努力探讨价格认证机构在价格管理事务中发挥调节价格矛盾,处理价格纠纷的职能。按照《价格鉴定行为规范》和《价格鉴定文书格式规范》要求,规范涉案财产价格鉴定行为。

五、做好价格投诉举报工作根据市里统一安排布署,建立完善“12358”价格举报、价检统计网络平台,充分发挥举报管理信息系统的作用,逐步形成快速反应、及时反馈、实时查询、动态分析的价格举报工作网络。进一步贯彻《信访条例》,坚持以人为本,以“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办好信访接待,务实严谨地给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供咨询。正确引导群众通过理性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尽量把矛盾解决在萌芽中,减少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真正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六、加强物价基础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体系建设,改进监管方法,创新监管手段,建立健全与其他部门、行业协会的日常联络沟通机制。加强对物价重点、难点问题的调研,积极推动调研成果转化为工作举措。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价格法制、价格监测、价格检查、成本监审、价格认证等方面业务培训,完善以工作为向导的学习制度。不断增强价格工作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提高物价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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