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四级调处机制】

时间:2018-04-03 来源: 普陀区地方志办公室

2016年,建立完善劳动关系四级调处机制,即区政法委、信访办牵头的区级层面调处—各主管部门之间调处—街镇属地化调处—劳动监察与劳动仲裁联勤联动调处。发挥机制作用,落实重大时间节点的维稳保障,稳妥处置各类欠薪矛盾。发挥街道镇劳动关系矛盾信息监察站的优势和功能,及时掌握并发现区域内潜在的劳动关系矛盾,对矛盾隐患持续跟踪、协调,将劳资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年底欠薪矛盾高发期,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依法打击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的行为。对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实施重点监管。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叶阿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