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日常登记管理】

2015-10-09 来源: 上海普陀

  2012年,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做好全区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工作。加强同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的联系,把握政策导向,提高办事效率。全年准予社会团体成立1家、变更登记17家、筹备登记3家;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17家、变更登记48家、注销登记12家、名称核准25家。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群众投诉等情况。(张生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