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国家版权局集体一等奖】

2015-10-09 来源: 上海普陀

  7月,国家版权局以发文形式对全国查处侵权盗版案件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给予奖励,区检察院承办的傅旭义等人侵犯著作权案公诉专案组获集体一等奖。傅旭义、吴德光等人复印销售盗版图书侵犯著作权一案案情复杂、定性困难,公诉承办人通过细致审查,对涉案的非法经营数额、犯罪嫌疑人主从犯、“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和“复制发行”客观行为等方面的认定,为定罪量刑奠定事实基础。该案庭审过程在网络上进行全程直播。最终区法院接受检察机关的公诉意见,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人傅旭义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4万元;其他同案被告人均依法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林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