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场所夏季安全开放】

2015-10-09 来源: 上海普陀

  夏季,游泳场所开放工作遵守《全民健身条例》、《上海市游泳场所开放服务规定》、《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2年夏季上海市游泳场所治安管理工作要求》规定,召开夏季开放工作动员会和工作布置会,传达市联席会议关于夏季游泳场所开放工作要求及有关文件精神,区内各游泳开放场所的池主任、救生组长参加会议。针对开放工作要求及存在问题,制定做好培训、审核、检查、服务、指导等工作。区内有22座游泳场所对市民开放,开放场次1.55万次,接待游客45.77万人次;小学生培训216个班次,2303人;中学生培训100个班次,671人;其他培训119个班次,785人。学会率达98%。参加市社体中心组织岗前培训游泳池主任27人、水质工30人、救生组长35人。开放期间,区体育局领导、开放领导小组成员到各场所慰问、巡视达65次,检查场所数量为250人次。(顾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