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关于同意上海市普陀区物资公司企业改制的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物资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将上海市普陀区物资公司改制为有限公司的申请》已收悉。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普陀区国资国企改革工作方案》(普委办〔2013〕21号)、《普陀区国资国企改革整合工作实施方案》(普国资委〔2013〕45号)以及2013年9月26日区政府组织签订的《企业划转协议书》和《关于请予协助办理区物资公司工商变更登记的函》(普国资委〔2015〕1号)的精神,经研究同意企业改制申请,免去董梁同志原企业法人代表资格。改制后公司名称为:上海市普陀区物资有限公司。截止2014年11月30日公司净资产为2281433.99元。请按要求备好相关材料,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2月3日



验证码

全部评论

特殊稿件右侧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