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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上海市普陀区物资公司企业改制的批复
索引号:
SY002442259020150001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5-02-03
发文字号:
普发改委〔2015〕3号
发布日期:
2015年02月11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普陀区物资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将上海市普陀区物资公司改制为有限公司的申请》已收悉。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普陀区国资国企改革工作方案》(普委办〔2013〕21号)、《普陀区国资国企改革整合工作实施方案》(普国资委〔2013〕45号)以及2013年9月26日区政府组织签订的《企业划转协议书》和《关于请予协助办理区物资公司工商变更登记的函》(普国资委〔2015〕1号)的精神,经研究同意企业改制申请,免去董梁同志原企业法人代表资格。改制后公司名称为:上海市普陀区物资有限公司。截止2014年11月30日公司净资产为2281433.99元。请按要求备好相关材料,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2月3日